欺骗是一门精密的科学(第5/6页)
他费尽周折才找到一个适合于他的寄宿之处。他讨厌孩子。他喜欢清静。他的生活习惯有条不紊,所以他宁愿住进一户幽僻、体面且虔奉教规教义的小小人家。费用高低他并不在乎,只是他非要坚持每月的第一天结账(现在已变成第二天),而当他终于找到一户合他心意的人家时,他请求女房东无论如何别忘了他对这一点的叮嘱,务必在每个月的第一天上午十点整送进账单和收据,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拖延到第二天。
这些事安排妥当,我们的实业家便在城里一个体面的地区(而不是时髦的地区)租下了一间办公室。他最瞧不起的就是虚饰浮夸。他说“大凡金玉其外,往往败絮其中”。这句话给他的女房东留下那么深刻的印象,以至于她马上用一支铅笔将其记在了她那本大号家庭版《圣经》中所罗门《箴言》篇之空白处。
接下来就是登广告,多少依照了这座城市的时尚,即只登每份报纸售价6美分的大报,因为那些每份报纸仅售1美分的小报不仅“有失体面”,而且有刊登任何广告都得预付费用的规矩。而我们的实业家持有这样一种信念:活儿没干完之前绝不应该付钱。
招聘:
本公司拟在本市兴办广泛的经营业务,特诚聘三至四名富有才能的职员,薪俸优厚。本公司最看重的并非应聘者之工作能力,而是其诚实品格。鉴于受聘者将承担的工作责任极其重大,必须经手巨额款项,故本公司认为要求每一名受聘职员交纳50美元保证金乃妥善之举。
因而凡不拟向本公司交纳该项保证金者和不能为自己提供最具说服力的道德证明书者均无须提交申请。虔奉教规教义之青年绅士将被优先考虑。应聘申请请于上午十点至十一点,下午四点至五点送交本公司。
博格斯、霍格斯、洛格斯及弗罗格斯公司多格街110号
截至该月31日,这份广告已为博格斯霍格斯洛格斯弗罗格斯公司引来了十五或二十名虔奉教规教义的青年绅士。但我们的实业家并不急于同其中任何一人签约(没有哪位实业家会草率行事),每一名青年绅士都得经过最严格的教规教义问答以证明其虔诚,其后他才能被正式聘用,他交纳的50美元才会有收据。这仅仅是博格斯霍格斯洛格斯弗罗格斯公司所采取的适当的预防措施。在第二个月的第一天上午,女房东没有按约送去她的账单。毫无疑问,住在那屋里的那位名字以“格斯”结尾的舒适先生一定会因她的这一疏忽而严厉地对她进行责备,如果他能说服自己为了这一目的而在城里多待一天或两天的话。
实际上,警方已被这事弄得焦头烂额,他们找遍了城里所有的地方,而他们所能做的就是非常郑重地宣布那位实业家是一只“高脚鸡”。有人据此认为警方实际上要暗示的是这三个字中的三个字母n、e、i。而这三个字母则应该被理解为那个非常经典的术语non est inventus[7]。与此同时,那些青年绅士全都不再像先前那样虔奉教规教义,而那位女房东则花1先令买了一块最好的印度橡皮,小心翼翼地擦掉了某个白痴用铅笔在她那本大号家庭版《圣经》所罗门《箴言》篇之空白处写下的那句备忘之格言。
[1]约翰·尼尔(John Neal, 1793–1876),美国作家,1824年至1832年访英期间,曾与英国法学家及哲学家边沁(Jeremy Bentham, 1748–1832)交往,成为其朋友。——译者注
[2]指英国戏剧家肯尼(James Kenney, 1780–1849),著名滑稽剧《筹款》(Raising the Wind, 1803)中的主人公杰里米·欺蒙(Jeremy Diddler)。这篇小说篇名中的“欺骗”之英文原文即Diddler。——译者注
[3]“弗拉库斯”是美国作家托马斯·沃德(Thomas Ward, 1807–1873)的笔名。爱伦·坡曾以《我们的业余诗人》为题撰文批评他的诗集《帕赛伊克》(Passaic, 1842)。该文开篇曰:“如今弗拉库斯这个姓氏所代表的诗人无论如何也不是古罗马那个贺拉斯,甚至不是其英灵,而仅仅是沃德先生。”——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