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格街凶杀案(第10/13页)
“你会说我这下迷惑了,可要是你这么认为,那你就肯定误解了归纳推理的性质。借用一个打猎术语,我从来没有‘失却嗅迹’。猎物的嗅迹片刻也没有丢失。整根链子不少一个环节。我已经追到这个秘密的终点,这终点就是那颗插钉。我说它在各方面看上去都与另一颗插钉没什么不同,这是事实,但与线索就要在此终结这一重要性相比,这个事实绝对毫无意义(尽管它也许显得非常明确)。我说‘这颗插钉肯定不对劲儿’。我伸手一拔,那钉头连着一小截钉身随着我的手指出了钻孔,而另一截钉身却仍在孔内,原来这颗钉断成了两截。断口是旧的(因为表面已经生锈),断口显然是由一柄榔头的一击造成的,那一击也把钉头部分嵌在了底窗窗框上。于是我小心地把钉头重新插入我刚才抽出的孔内,它看上去又像一颗完好的钉子,看不出裂缝。我按了一下弹簧,轻轻把窗往上提开几寸,钉头随着窗框上升,同时仍牢牢地嵌在孔内。我放下窗户,那颗钉又显得完好无损。
“到此为止,这个谜总算解开了,凶手是从床头那扇窗户逃走的。窗户在凶手逃出后自动落下(或许是凶手故意关上),并由那道弹簧牢牢固定;窗户推不上去是因为那道弹簧,警察却误以为是因为那颗插钉,于是认为没必要进一步探究。
“接下来是凶手如何下楼的问题。对这个问题,我在和你一道绕那幢房子转悠时就已经心中有数。离我们所说的那扇窗户大约5英尺半的地方竖着一根避雷针。任何人从这根避雷针都不可能够着窗口,更不用说进入窗口。但我注意到四楼的百叶窗式样特别,是那种巴黎木匠称之谓的‘火印窗’。这种式样现在很少采用,但却常见于里昂和波尔多的一些老式建筑。这种窗样子像普通的门(单门,而不是双扇门),只是窗的上半部被做成或铸成花格式样,这就可以被人当作绝妙的把手。我们所谈论的那些百叶窗宽度足有3英尺半。当我们从屋后望去时,它们正半开着,这就是说,它们与墙面恰好成直角。除我之外,警方可能也查看过房子的背面,若是这样,那他们在看那些宽宽的火印窗时(他们肯定会看),没有注意到我说的那个宽度,或者无论如何也没有把它作为应当考虑的因素。事实上,由于他们已先入为主地认为那窗口不可能成为凶手的逃路,他们的查看自然而然就非常草率了。然而,在我看来却非常清楚,床头那扇窗户的百叶窗如果打开到足以与墙面成直角的程度,那它离那根避雷针的距离尚不足2英尺。还有一点也非常清楚,凭着异常的矫捷和足够的勇气,从避雷针进入那个窗口是可以办到的。要越过那2英尺半的空中距离(我们现在假定那扇百叶窗是完全敞开的),盗贼可以用一只手先紧紧抓住窗上花格,然后松开抓避雷针的另一只手,再用脚稳稳地顶住墙,大着胆子用力一蹬,这样他可以使那扇百叶窗转动并关上,如果我们假定当时内窗也开着,那他甚至可以顺势跳进房间。
“希望你特别记住,我刚才说要完成那么危险而困难的一跳需要异常的矫捷。我的意图是想让你明白,第一,从窗口进入房间也许是可能的;第二,但这是主要的,我希望你能牢记并领悟那个异乎寻常,那种能够完成这一动作的几乎不可思议的敏捷。
“毫无疑问,你会用法律语言说,‘为了证明我的案例’,我应该宁可低估凶手的能力,也不该充分强调他所需要的敏捷。这在法律上是惯例,但却不是推理的习惯。我的最终目标只是弄清真相。我的直接目的则是要你把下列事实并列起来:我刚才所说的异乎寻常的敏捷,那个特别尖厉(或刺耳)而且不均匀的声音,关于那声音的国籍众证人莫衷一是,从那个声音中辨不出一个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