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晴天霹雳(第7/8页)
老李道:“要去找,总能找得到,事在人为嘛。实在没人去,我去。”
“老李,对一个国民党军统的人,没必要这么认真,也不值得你这么重视。军统在国民党逃跑前杀了我们多少同志啊?你还要去调查,我看最后,你查了一圈了,他该是啥还是啥,说不定还是个潜伏下来的特务呢。”
老李说:“作为一个审判员,要设身处地为人家想一想,如果你也无端被捕,你的心情会如何啊?况且,他也为革命作过很大贡献,他老婆也是个老地下,是个女英雄、女烈士,这一点无可争辩,我们更要认真对待,慎重处理。”
老潘实在说不服老李,就打个圆场道:“老李同志,你觉得15年重了?重了?那就10年吧。判决书你也看了,你签个字就行了。”
“我服从组织的决定,但我保留个人意见。”老李站了起来,重重地合上了卷宗。
杨锦帆被关进军管会的特别监狱已经3个多月了,期间经过多次提审,该调查的口供已经调查清楚,从其他渠道获得的旁证材料也都齐全了,但杨锦帆自己陈述的事实因为无法证实,没有旁证,所以无效。军管会专案组为他的案件已经开过多次会议了,各种处理意见虽然一开始有分歧,有争论,但后来还是基本达成了共识,适时作出了最后的判决。
这一天,预审室里,几个审判员立正站好,审判长夹着一本厚厚的卷宗走进房间。
审判长宣布:“带犯人杨锦帆。”
杨锦帆被几个军人押了进来,他戴着手铐,一脸的沮丧,被带到审判席前。
审判长宣布:“全体起立。”全体人员起立站好。
审判长从档案袋里取出一张盖有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大印的决定书:“现在我宣布‘决定书’,军办秘二字第10662号决定:被告人杨锦帆,因参加国民党军统局特务组织,前后共10年,虽然参与破译日军密码工作中有突出贡献,但毕竟对中国人民犯下过严重罪行,但念其在反动军队中没有残杀和迫害过共产党员,也没有危害革命的行为,并曾协助其妻子也即我地下党员郑艳芳同志(注:已牺牲)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且能投案自首,现特予宽大处理,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1950年1月5日。”
杨锦帆腾地一下涨红了脸,挣扎起身高呼道:“我抗议!我抗议!我抗……”他一下晕倒在地,几个军人扑上来抢救。
监狱医务室。杨锦帆躺在病床上,几个医务人员正前后忙碌,一个护士在为他输液。
老潘轻轻走来,立在病床前看着他,轻声问医生道:“怎么样,2538号是什么病?”
医生答道:“他是急性休克,经检查,他心脏不大好,还有点高血压。”
老潘叮嘱道:“他是犯人,为了他的安全,我看还是把他抬回监狱吧。”
医生无奈地点点头,进来几个军人,把他抬到一张移动病床上。
监狱牢房。
几个看守抬着那架移动病床进了监房,后面跟着两个医护人员。杨锦帆被医护人员放到了床上,看守们陆陆续续退出了牢房。
过了一会儿,杨锦帆终于睁开眼睛问道:“老袁,我的鞋子呢?”袁家声靠了过来,“哦,你醒啦,鞋子?在在,他们给你送回来了,就放在床下。”
杨锦帆道:“谢谢了。有水吗?我想吃药。”袁家声道:“噢,你等等。”袁家声走到窗口,对看守道:“大哥,有水吗,病人要吃药。”
杨锦帆趁袁家声不注意,拿起了鞋子,拧开了后跟上的格子,露出一个微型药瓶。他倒出一粒药片慌忙塞进口中。袁家声端来了一碗水,杨锦帆接过碗,仰起脖子一饮而尽。袁家声叹了口气道:“哎,苦命的人哪。”
杨锦帆挣扎着要坐起来,袁家声想扶他,但没料到杨锦帆脖子一硬,两腿一蹬,直挺挺地向后倒了下去,碗被甩出去老远,“啪”的一声摔得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