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79/139页)
宜熙点了下头,再点了下头,终于在眼泪落下的前一秒,转身奔出了病房。黎成朗冲他们简单点了下头,就追了上去。
看着因两人离开而变得空荡的病房,沈一璐道:“希望她别想不开去搜新闻。当年的事没能全部压下来,只要想找,要看到你和那个模特的偷拍照,不是什么难事。”
她说这句话不带丝毫怒火,仿佛那件事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仿佛已经忘了多年前,她亲眼看到照片时,是怎样的大发雷霆。
梁格说:“不是因为这个吗?那我们离婚,是因为什么?”
胡正芝紧张地看着他们。沈一璐觉得有些闷,走到了窗边。望着医院花园里的葱郁花草,想起二十几年前,她在北京的片场第一次见到梁格。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副导演,按规矩过来给身为女主角的她说戏,阳光很明媚,她多年后重返故乡,心情难得愉悦,而这个年轻男人又实在清俊干净,她理了理曳地的长裙,面无表情道:“副导,您的普通话实在有待提高,不如直接跟我讲南京话吧。”
后来梁格跟她说,那一整天他都没敢确定,她是说真的还是在开玩笑。
她问:“你不明白?”
梁格苦笑一声,“明白。当然明白。”
人都是会变的,认识时是一个样子,相处久了又是另一个样子。一开始,他和沈一璐确实是很相爱的。
只是沈一璐爱上的,是清俊儒雅有才华的梁格,是那个翩翩君子、体贴丈夫。而当他在这段婚姻里逐渐感到压抑,当他发现自己永远只能生活在妻子的阴影里,费尽心血的电影也失败后,一切就开始改变了。
他不再平和,也不再温柔了。
梁格凝视着近在咫尺的美丽面庞,恍惚间似乎又看到了十几年前,她冷静而决绝地将离婚协议书放到他面前。
那是他曾经的妻子,是他此生唯一爱过的女人。她太幸运,从生下来就拥有太多的东西,所以造就了高傲自我的脾性。她可以为了梦想违背父亲、孤身南下,也可以为了爱情罔顾经纪人的劝告,嫁给他并为他生下孩子。
当她愿意时,她不怕牺牲,可当她觉得一切不再值得,也会抛弃得干干脆脆。
梁格轻声道:“我们离婚,无非是因为你不再爱我了。我不再值得你爱了。”
因为和他在一起,她不再感觉到快乐。所以,他只能失去她。
宜熙一路失魂落魄,在电梯里被黎成朗追上。没有多说什么,他牵着她到了地下车库,等宜熙反应过来,两人已经坐上了他的车。
宜熙道:“你要带我去哪里?你还在住院,不可以乱跑……”
黎成朗道:“出去转一圈没问题的,我们晚上赶回来就行了。”
黎成朗的伤势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他本来就没梁格伤得重,现在连梁格都快出院了,他也等不了多久。宜熙心乱如麻,也就没再反对,头靠着玻璃窗户,茫然地看着外面的车水马龙。
黎成朗带宜熙回了他的公寓。虽然几个月没住人,但有钟点工定期打理,房子依然干净整洁。就是没什么吃的东西,黎成朗打开冰箱翻了翻,只找出一包挂面和几个鸡蛋,于是决定来下碗面。
可没等他开始动手,一路上都沉默不语的宜熙却举着盘DVD走过来,说:“别忙了,陪我看电影吧。”
这是两人相处时最热衷的活动之一,倒两杯红酒,窝在沙发上看一部老电影。黎成朗阅片量很大,弄出这个视听室也是为了方便自己,宜熙比他小了十几岁,这方面就差的远了,好在黎成朗不介意陪她把同一部电影看第二遍甚至第三遍。用他的话说,好电影本来就需要反复观摩,但宜熙坚持认为这是他在讨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