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收到桶子(第3/4页)
“在安利四世街有一家葡萄酒批发店——鲁迪公司。他是副董事。”
“杜马夏呢?”
“证券掮客。”
“知道他的住址吗?”
“家里我不清楚,办公室应在波瓦森尼耶尔大街。确切地点鲁迪比较清楚。”
“可否告诉你与两人的关系?”
“我和他们是多年的相识了。虽然是好朋友,但在彩票事件之前,未曾有过金钱上的往来。”
“信上所写与事实一致吧?”
“是的,没有两样。”
“还记得谈论彩票的确切地点吗?”
“在一家咖啡馆一楼的房间里。”
“有其他人在场吗?”
“对。我们一伙都在那里,一块在聊天。”
“你决定购买彩票时,在场的人都知道吗?”
“是啊!我们还受到了嘲弄。”
“还记得哪些人在场?”
菲力克斯犹豫了一下:“抱歉,我记不太清楚了。”他说,“只是偶尔聚一次,而且,我在那儿呆的时间并不长。当然,鲁迪是一定在的,其他的有多比尼、安利、贾克,不过不敢确定。其他还有几个人。”
菲力克斯对每个问题都回答得很爽快,警官一一做了记录。他越来越相信彩票这件事情了。无论如何,只要往巴黎一调查,真伪便见分明。但即使那些都是事实,也证明不了就是鲁迪写了那封信。既然有那么多人知道彩票的事,写信的就可能是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人。甚至是凭空杜撰也是可能的。难道真是菲力克斯自己所为?怎么确认?
警官一直在想着这些问题,过了一会儿他才说:“这封信的信封呢?”
“噢?”菲力克斯说,“信封?我想没有。将信取出来后我就把信封丢了。”
“明信片呢?”
菲力克斯翻了翻桌上的文件夹,又在抽屉里找了一下:“没有。”他说,“找不到了,可能丢了吧!”
这样,菲力克斯有关信件的事就不那么证据充分了。但也没有明显的理由可怀疑。警官毫无偏见地将那封信拿在手里。对于薄纸上的打字机的字体,班里不是行家里手,却能看出这是外国制的,字体有很多受损的痕迹。班里想,也许可以由此找到打字机的类型。纸是法国的。正如菲力克斯所言,他经常去法国。这一点不重要,但也必须查证。
警官对信再一次查证。信有四段。他按顺序一段一段思考,第一段有关彩票。他想,可以查证一下信里说的彩票是否属实。可以请求法国警察援助,还可以得到获奖者的名单。中奖者也是不难找到的。
第二三段有关赌注及桶子的寄送。班里看得很仔细,一一加以推敲。真有这事?且不论彩票一事,所谓的能力测试过程宛如戏剧一般。但想来也是可能的。此时,女人的手又涌现出来。桶子里是否真有死尸了如果有,那又是怎么回事?
“对于你即将面临的麻烦,我由衷地送上我的祝福。最明显的证物放在桶里送交过来了。我惟一感到遗憾的是,我不能亲眼看着你打开桶子。”他把信的这一段又读了一遍。
乍看之下,像是有关彩票的祝福,而“明显的物证”指的是九百八十八镑的金币。但它的含义仅止于此吗?如果它指的是死尸呢?那就是菲力克斯做了什么事——或许是间接的——产生的后果。要说旨在送钱,何以鲁迪要以不能亲眼看到他打开桶子为遗憾呢?桶子里的东西能让菲力克斯感到意外,这一说法就能成立。或许事实真的如此。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既然死尸是寄给菲力克斯的,他就多少知道一些。警官说:“谢谢你的合作,菲力克斯先生。到目前为止,你说的话我们都可以相信。不过,我觉得你还有一些保留。”
“我认为,我已经将重要的都说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