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她的伪装(第2/3页)

她有过敏性支气管炎的老毛病,天气稍有变化就会咳嗽,老白不知道从哪儿听说贝母炖梨能缓解她的不适,这么多年来,每当袁方有点咳嗽,他都会亲手炖个梨。虽然他永远只会用电饭锅做这道菜,但袁方却觉得,已经可以了。

人生是场马拉松,跑到中场的时候会觉得负担太重,步履维艰时,两个人相互搀扶,多少能走得稳当一点。

想起自己和老白这十余年来的风风雨雨,她心中颇有些感慨。

刚毕业的时候,她和老白工资一样多,三年后,她的薪水已经是老白的两倍,现如今……这差距不说也罢。反正家里车子房子票子都是靠她自己挣出来的,老白的那点钱权当零花,连孩子每年学费和补习班的花销都不够。所以袁方人在职场,不能退,也不能停,她要自己的家庭处在当前水平不能下滑,就要撑起所有主要的经济开销,因此她的人生没有清闲的时候,别的女同学朋友圈里是旅游和鲜花,她是工作出差,行业动态,eba进修课程——在大部分妻凭夫贵的女同学眼里,她大概就是嫁的不好的代表吧。

没办法,这是命。

忽略掉心底那丝不适,她自嘲耸了耸肩膀。瞧见不远处小贝和其他女同学正在热切的讨论着怎么选孩子的国际夏令营。

“失陪一下。”

她跟旁边聊得热火朝天的同学打了个招呼,打算去一趟洗手间。

从包间出来,刚到大厅门口,袁方的脚步忽然顿住了。

她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大老板余思危的堂弟余念祖正坐在餐厅角落里的沙发上,满脸笑容和对面人聊天。

这位余念祖小少爷是她由衷羡慕的人,真正“含着金汤匙”出生,而且原生家庭幸福美满。他的父母能够提供给他许多人这一辈子也无法享受的资源和,和他目前所拥有的相比,自己的儿子毛毛简直就是一个乞丐。

袁方边想边忍不住摇头失笑——原来她也到了这样的年纪,看见这样帅气年轻的男孩,只会想到自己的儿子,而不是什么小鲜肉小狼狗。人到中年,心中亲情的分量总归要比浪漫却不实际的爱情大一丁点。

刚打算走过去打个招呼,她忽然眼尖的发现,余坐在念祖对面巧笑倩兮的姑娘,竟然是那个曾经让她连续好几天没睡着觉的南樯。

今天再见这个姑娘,觉得比之前漂亮了些,有了几分楚楚动人的女人味,穿衣风格依然简约清爽,内搭米色烟囱领针织衫,外套宽松白色绒线毛衣开衫,下身是卡其色的九分烟管裤,纤细的脚踝露在外面,中性风中不忘女性细节。此时此刻她正微笑着听余念祖说话,不时搭上几句,脸上的笑容和妆容都是恰到好处的矜持。

袁方有点讶异。

这样的早熟是很少见的,大部分普通背景的年轻漂亮女孩,见了余念祖或者余思危这样的人,都会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紧张。故作清高的女孩儿她见得太多了,哪怕她们竭力掩饰不想露出破绽,但每每面对余家的年轻单身才俊们,就像一个掘金者打开了所罗门王的藏宝库,面对富可敌国的祖传金矿,说丁点不激动那都是假的。

——只是,南樯这个女孩好像真的不一样。

仔细看下去,你能感觉她只是在平等的和余念祖在交流,毫无杂念,也没有其他的想法。她拥有和自己年龄背景不相衬的气质,那是一种宠辱不惊的云淡风轻,甚至有时候会让人有遗世独立的感觉。

阅人无数的袁方,悄悄观察了一会儿,在心里做了这样的评价。

她总觉得这个南樯身上仿佛有个谜团,把其他人都云里雾里罩着,怎么也看不清前路方向。

“99号客人真让你们那么狼狈啊?”余念祖喝着矿泉水,朝南樯爽朗大笑,露出漂亮的白牙。

他正在和南樯聊工作上的的趣事,南樯提起了99号房的余老太太。余念祖没有说出自己和余老太太的关系,不过倒是听得津津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