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怨曲(第3/4页)
在我幼小的时候,偶尔会登上荆州的古城墙,在当初的藏兵洞里消磨时光,时至今日,我还记得北门外的一棵皂角树,虽然它堪称高耸,却是形容枯槁,说它天命将尽,每年春天却都生出丝缕新叶,谜底揭开之日,正是它油尽灯枯之时,原来,在它的内部,早就已经生出了一棵新树,那时我年少无知,熟视无睹,倘若是现在,我问我自己:你怎么知道,那是不是故楚的魂魄依旧在今日荆州涌动,不光是这棵皂角树,它也涌动在夕阳下的楚墓、奔流的江水和铺天盖地的滚滚麦浪之上?
回到公元前二百七十八年,故楚郢都被攻破的那一天,当秦帝国的战士踏入城门,有一桩事情,他们决然没有想到:被征服的队伍里,除了平静下来的平民,几乎没有看到一个王侯公卿,而空气中无处不弥漫着酒香。那其实是,当灭顶之灾已经注定无法逃脱,他们放下武器,写好了遗书:罪在我等,甘愿一死,勿杀百姓。之后,喝光坛中的美酒,拔刀自刎——为了亲人们的生,他们,如释重负地领受了死。
肉体的遗迹
这一回,说的是绝命诗。瞿秋白赴死之前,曾有“眼底云烟过尽时,正我逍遥处”之句,世事便是如此:死这一字,自是性命的终局,也未必不是真境、善知识和血肉里最后开出的花。在生死的交界,有人要留下句子,是为绝命诗,或是死不瞑目,或是追悔莫及,终归是指望和安慰,有这一句两句,仿佛是驿站长亭多了一座两座,长夜孤旅,携壶题壁刚刚好,最后的拯救与逍遥,都来得刚刚好。
自是有一些人,这一世不替自己活,他是在替眼前的风雅和后世的典籍而活,他也活得心力交瘁,但在旁人看来,肉体之外的物事篡改了他,他的行状里没有呼天抢地,也甚少欣喜若狂,说到底,这一场没有烟火气的生涯,不过是花团锦簇的阉割。唯有到了写下绝命诗的时刻,风开云散,水落石出,八十一难已过,此身便是如来,你是什么命,你就要归于什么样的句子,这绝命诗,实在不是别的,它是肉体的遗迹,也是遗迹里的肉身。
“夕阳明灭乱山中,落叶寒泉听不穷。已忍伶俜十年事,心持半偈万缘空。”被押上刑场之前,监狱里的瞿秋白作成了这最后一首,却是集唐人四句而成,这四句里,除去致命的空无,还有隐隐的、独善其身的冷漠,这冷漠早在拷打之前就已将自己画地为牢,也足可使接下来的刑场和子弹自取其辱——我早已是孤儿,枪还未开,且让我最后一次完成这联句之戏,大限到来,我亦不过是,生生世世的孤儿。
子弹穿过身体,不会生出前所未有的道理,就像佛法道识,它们在今夜灌注人心,明早起来,该念经的念经,该打坐的人还是要打坐,尘世依然广阔,心怀一死的人照旧不盼望结果,无非是法身非相,无非是无住无相,如此,唐伯虎才会在阴阳交分时留下如此句子:“生在阳间有散场,死归地府又何妨。阳间地府俱相似,只当漂流在异乡。”
世事真是难料,唐伯虎和瞿秋白竟是赴死路上的同道中人,如果他们生在一个时代,如果俄罗斯诗人叶赛宁也和他们生在一个时代,弄不好,在肉眼看不见的地方,他们要结伴同行。一九二五年一个冬天的凌晨,在俄罗斯,风雪中的叶赛宁咬破了手指,用血写下最后的诗句:“再见吧,朋友,不必握手也不必交谈,无须把愁和悲深锁在眉尖——在我们的生活中,死,并不新鲜,可是活着,当然更不稀罕。”
叶赛宁诀世而去,却不是所有人都能在找不到钢笔时就咬破自己的手指,相反,有人会走得更远,以至于,如果在这世上找不到一个人,她便要去另一个世界里找他,就像叶赛宁的情人加琳娜·别尼斯拉夫斯卡娅。他最后的诗句是为她所写,一年之后,在他的墓前,无法接受世上已无叶赛宁的别尼斯拉夫斯卡娅,用一把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谁又想到,一首绝命诗,绝了两个人的命;谁又能想到,别人的句子,怎么会变成杀死自己的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