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第75/82页)
杨巡道:“你有没有资金不是问题,关键是你有外商身份就行。他这事也挺难开口,总算跟我关系很好了才肯跟我说,也因为我跟他说了,跟我说就是跟你说,一样。他那企业原本只有几十个人,一间才一百平方米的烂房子,他脑子活,有干劲,几乎是靠着他一个人,把只有几十个老弱病残的亏损小厂盘成现在规模。可那是集体企业,他出再多力,资产却全是国家的。他心里气不顺,我也替他不顺。他最先单纯是一股热血要搞活一家厂,现在厂活了,流水的钱从他手里过,他却没份,当然要开始有想法……”
“我不帮这个忙,我明白你要说什么,但是这个忙不合法。”
“可合情合理。这个厂几乎等于他自己开的,他理应获得该得的一份。你知道宋厂长的姐夫吗?雷书记亲手把小雷家村的经济搞上来,可是最后他想把村集体股份制了,他只占好像10%的股份吧,这也差点成为他的罪名,是宋厂长跑关系帮他摆平的。雷书记最后还是为了村集体的事坐牢,当时他妻子为了避祸把饭店搬走,可没钱扩张,别看小雷家村集体资产千万,可雷书记本人只有那些收入,没法支援他妻子。我理解雷书记和申宝田这样的人,以前都是不计报酬有些理想主义地只想把企业搞好,可人到底是有私心的,不可能一辈子大公无私,你说是不是?帮他们个忙吧。申宝田会支付报酬。”
梁思申本来根本不予考虑,可杨巡策略性地提到类似命运的宋运辉的姐夫,她才倾听。她觉得付出跟报酬不相衬,当然不对,不允许在股份制里占份额,更不对,说明这个法律不正确。她在与东海厂谈合资的时候也遇到过政策陈旧匪夷所思的问题,她能理解。可是她知道申宝田要做什么,以她的名义假合资,实质是申宝田自己占有外资那个份额,或许还有其他操作,她曾经听人说起过。但是这样的操作很不光明正大,她接受不来,那与宋运辉姐夫的股份制是不一样的操作手法。或许申宝田那么做是不得已,但那是申宝田的事,她不想挣这笔报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杨巡,请他找其他人。”
“很难找其他人,不理解我们国情的老外不敢找,对我们国家有敌意的老外不敢找,不知根底的人不敢找。我劝他找个长期有来往的国外客户,华侨也好,他不敢,同一行业的人,更容易受到诱惑,毕竟这不是法律保护的事情。他很难,帮帮他。我可以安排他跟你见面谈谈。”
梁思申想了会儿,道:“对,他们都很难。两件事,买断工龄费年付这件事合法,但是不合情不合理,申宝田的想法不合法,但合情合理。”
杨巡没想到梁思申并不随他的思路走,而是把两件事相提并论:你既然同情申宝田合情合理的想法,因此可以做不合法的事,为什么要在买断工龄上做不合情不合理的事?而那还是合法的。杨巡都不好意思再为申宝田的事说话。
但是杨巡又岂是一个肯善罢甘休的,他一下就想出另一个主意:“可以两件事一起办嘛。帮申宝田办事,拿来的酬金去买断工龄。”
梁思申道:“虽然看似两全其美,可我抵制申宝田的想法,他应该寻找更合理的途径。”
杨巡实在忍不住道:“梁思申,你别书生意气好不好?要是有合理途径,宋厂长的姐夫还能坐牢?你看我也是,我两家市场到现在还挂在小雷家村名下,去年也为这个坐了十二天牢,未来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出事一下。当时你答应无偿借名字给我做合资企业,你不知道我多感激,但那也是不合法的,可合情合理。当然我知道你对我好。可申宝田那里,是不是因为他提出报酬刺激到你?你用这说法拒绝我,是纯粹为拒绝而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