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名故事(第2/2页)

但是还有后话。是几年后,这书换了家出版社出增订版,责编打电话过来,说原书他们那边有,只要将增补的部分发过去即可。当然是遵命照办了。不久以后就收到新书,一看之下却是哑然失笑——居然又是那个“彬”。这一回不是朋友,可以大张挞伐了。于是打电话责问。得到的答复叫人哭笑不得。据说除责编之外,出版社另有一人,手中也有《张爱玲传》一册。两本张传,版本不一,署名各异。责编被此“余斌”与彼“余彬”弄得头昏,委决不下,另一人手中是初版本,不知根据什么,坚称“余斌”乃误植,并以此书他读过两遍作保。责编显然慑于他的坚定,忘了对书是否熟悉与确知作者姓名实为两事,并不去问作者,兀自从“善”如流,莫名其妙“彬”将起来。

有人读了你的书,而且是两遍,听了应该窃喜,由此产生的误会可称美丽的错误,听了不说回嗔作喜,不快大致可以抵消。从朋友到那位编辑,两次想当然造出了一个“余彬”,我不能放弃对书的著作权,既如此,对那名字也就只好照单收下,将错就错承认那就是我,轮到评职称之类,还要再三声明,彼“彬”实即此“斌”,绝非霸占他人成果。

疑惑的是,这能不能算作笔名,也许只能算作一个不招自来的异名吧?确切地说,这事儿也不是什么故事,只能说是事故,尽管是喜剧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