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泡影(第4/7页)
“那可算是大输。”
“或者大赢。”我说。
“哎,对,输赢都算大笔。”
我跪到死者的旁边搜身。他皮夹里的证件登记的名字是菲立普·莱曼,地址是堤内镇。
“住在新泽西州,”我说,“你们刚说他在华尔街上班?”
“总之在市中心就对了。”
我抬起他的左手。他的表是劳力士,想来是真品吧;那个年代假货还没泛滥成灾。他的无名指戴了个像婚戒的东西,不过看得出那其实是一只颇大的银戒或者白金戒,宽边的那一面给倒转到手心那头。蛮像尚未加工的徽戒,只等着人往那发光的表面刻下姓名首字母。
我直起身来。“嗯,”我说,“依我看,你们打电话找我还真是打对了。”
“有几个问题得摆平,”我告诉他们,“接获报案的警官或者验尸官恐怕会因为几样反常的细节起疑心。”
“你是指……”
“比方说刀子吧,”我表示,“菲尔打开门,凶手朝他戳一刀就跑掉,也没等他躺到地毯上就出了门冲下楼梯。”
“也许没那么快,”其中一人说,“不过的确叫我们措手不及。”
“这我完全了解,”我说,“不过问题出在这种行动模式颇不寻常。凶手根本没花时间确定受害者已经断气——如果你朝某人身上扎一刀,对方是死是活你可不能妄下断论。何况他还把刀留在伤口里。”
“他不该那么做吗?”
“嗯,因为凶器会把线索引向他。想避开这个危险他只要把刀带走就行了。何况,那又是武器。万一有人追上他呢?他有可能需要刀子保命。”
“也许是慌了手脚。”
“也许吧,”我同意道,“还有件事,就算接获通报的警官没注意到,验尸官应该也会指出来。尸体被人动过。”
他们的眼神在房里四处乱窜的模样真是有趣极了。他们你看我我看你,他们看着我,他们看着地板上的菲尔。
“可以看看尸体里的血淤,”我说,“也就是所谓的乌青。依我判断,菲尔应该是往前趴倒,脸面贴到地上。他也许是在门关起来的时候撞了上去,然后一路下滑正脸着地。这一来门就堵上了,可你们需要打开门,所以只好把他移位。”
眼神乱射。房子主人——穿运动外套那位——说:“我们知道你得进来。”
“是的。”
“所以我们不能让他抵住门躺着。”
“当然,”我同意道,“不过这就很难澄清了。你们不但没有马上报警,而且还搬动了尸体。他们肯定会问你们一些问题。”
“也许你可以告诉我们他们会问什么样的问题?”
“搞不好我可以做得更漂亮呢,”我说,“虽然不合常规,我也许应该打消此念,不过我有个主意或许行得通。”
“噢?”
“我想提议各位一起布局。”我说,“眼下看来,菲尔是被一位不知名人士拿刀刺死,凶手逃逸,可又没有人看到他的脸。他也许就此销声匿迹。这样一来,警察可是会铆足全力对付你们四个的。”
“天哪。”某人说。
“如果菲尔死于意外的话,”我说,“大家都会好过些。”
“意外?”
“我不知道菲尔有无前科,”我说,“他看来好像还挺眼熟的,不过很多人我都觉得眼熟。他长了张赌徒的脸,就算死了也一样。就是那种会在赌马厅出现的脸孔。他也许在华尔街做过,不无可能,因为诈赌不需要是全职工作。”
“诈赌?”
“依我猜是这样。他的戒指有镜子的功能:翻转到手心那面,就可以让他偷看到底牌。这只是花招之一,搞不好他还有三四十种招数能耍呢。你们都把这当成社交聚会,一周一次的友谊扑克,顶多五块钱的赌注。而且加注的话,怎么,最多也只能三次对吧?输赢之间一年之内大概也可以扯平,所以大伙儿都不至于失血太多。这话说的大致不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