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17/36页)
“没有,小姐。我从来没摸过天鹅绒。”塞丝不知道是因为她的声音,还是因为波士顿和天鹅绒,反正白人姑娘说话的时候,婴儿睡着了,一下没撞,一下没踢,所以她猜想自己时来运转了。
“以前见过吗?”她问塞丝,“我敢说你从来没见过。”
“就算见过我也不认识。什么样的,天鹅绒?”
爱弥的目光拖过塞丝的脸,好像她绝不会向一个完全陌生的人透露这么机密的信息似的。
“他们叫你什么?”她问道。
即便离开“甜蜜之家”再远,也没有必要向见到的第一个人说出真名实姓。“露,”塞丝说,“他们叫我露。”
“这么说吧,露,天鹅绒就像初生的世界。干净,新鲜,而且光滑极了。我见过的天鹅绒是棕色的,可在波士顿什么颜色的都有。胭脂。就是红的意思,可你在说天鹅绒的时候得说‘胭脂’。”她抬头望望天,然后,好像已经为与波士顿无关的事情浪费太多的时间了,她抬起脚,道:“我得走了。”
她在树丛中择径而行,又回头向塞丝喊道:“你想怎么办,就躺在那儿下崽吗?”
“我起不来了。”塞丝说。
“什么?”她站住了,转身去听。
“我说我起不来了。”
爱弥举起胳膊横在鼻梁上面,慢慢走回塞丝躺着的地方。“那边有间房子。”她说。
“房子?”
“嗯——我路过的。不是一般的住人的房子。算个披屋(一种单坡屋顶的小房子。)吧。”
“有多远?”
“有区别吗?你若是在这儿过夜,蛇会来咬你的。”
“它爱来就来吧。我站都站不起来,更别说走路了;上帝可怜我,小姐,我根本爬不动。”
“你当然行,露。来吧。”爱弥说道,然后甩了甩够五个脑袋用的头发,朝小道走去。
于是塞丝爬着,爱弥在旁边走;如果她想歇会儿,爱弥也停下来,再说一点波士顿、天鹅绒和好吃的东西。她的声音好像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说呀说呀说个不停,那只小羚羊就一直安静地吃草。在塞丝痛苦地爬向棚屋的整个过程中,它一下都没动。
她们到达的时候,塞丝已经体无完肤,只有包头发的布没被碰坏。她血淋淋的膝盖以下根本没有知觉;她的乳房成了两个插满缝衣针的软垫。是那充满天鹅绒、波士顿和好吃的东西的声音一直激励着她,使她觉得,她到底并不只是那个六个月婴儿弥留之际的爬行的墓地。
披屋里满是树叶,爱弥把它们堆成一堆,让塞丝躺上去;然后她找来几块石头,又铺上些树叶给塞丝垫脚,一边说道:“我知道有一个女人,让人把肿得不像样的两只脚给截掉了。”她装成锯东西的样子,用手掌在塞丝的脚踝上比画:“吱吱吱,吱吱吱,吱吱吱,吱吱吱。”
“我以前身量挺好的。胳膊什么的,都挺好看。你想不到,是吧?那是他们把我关进地窖之前。那回我在比佛河上钓鱼来着。比佛河里的鲇鱼像鸡肉一样好吃。我正在那儿钓鱼呢,一个黑鬼从我身边漂了过去。我不喜欢淹死的人,你呢?你的脚让我又想起了他。全都肿起来了。”
然后她来了个绝活儿:提起塞丝的腿脚按摩,疼得她哭出了咸涩的眼泪。“现在该疼了,”爱弥说,“所有死的东西活过来时都会疼的。”
永恒的真理,丹芙想道。也许用袖子绕着妈妈腰身的白裙子是痛苦的。倘若如此,这可能意味着那小鬼魂有计划。她打开门,这时塞丝正要离开起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