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第38/46页)

艾玛告诉他,他的父亲担任过空军飞行员,于是查理夸大自己在国民警卫队的经历,告诉她他曾经在伊拉克开过一年的F-16战斗机。他能看出她是个乖乖女。查理29岁,他自己的父亲在他6岁时去世。关于如何当个男人,他唯一真实的行为榜样就是一个喝黑麦酒、发型花哨的人,每次和他见面,他都叫查理挤出一块肌肉来。他知道自己不如其他家伙聪明,技术也不够精湛。但作为一个没什么才华的人,他必须发展出一套自己的过关方法。早年他就意识到,你并非必须有自信,你只需看起来有自信。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很棒的快速击球手,于是他就学习用走路的方式占垒。他没法打出怪兽悬空球,于是他掌握到位开球技术。在教室里,他学会用讲笑话的方法来转移难题。他学会如何在棒球场上讲垃圾话,如何在国民警卫队里虚张声势。他的理论是,穿上制服你就是一个运动员,就像拿起武器你就是士兵一样。让他混进来的或许是裙带关系,但现在无法否认,他的履历是真的。

然而,谁曾真正爱过查理·纳撒尼尔·布施真正的面目呢?他是某人的外甥,一个冒牌货,一个成为飞行员的大学校队运动员。总而言之,这看起来就像一个美国的成名故事,于是他也这么看待自己。但在内心深处,他知道真相,他是一个骗子。知道这个让他愤世嫉俗,让他刻薄。

他从希思罗机场搭了一程鸥翼的包机,于8月23日,周日下午3点降落在纽约。艾玛与他分手已经六个月,她告诉他别再打电话给她,别再顺便来她家,或者试图登上她工作的航班。她被安排了一次飞行勤务,去玛莎文雅岛飞个来回。查理暗自思忖,如果他能与她独处上几分钟,他就能让她明白:他有多爱她,他有多需要她,以及他对发生的事情有多抱歉。基本上,就是一切事情。他待她的方式,他说过的话,只要让他解释就好。只要她能看到,他实际上不是个坏人,不完全是。他只是一个装模作样的人,装得太久,被人拆穿的恐惧已经将他耗尽。所有这些:趾高气扬,嫉妒吃醋,小肚鸡肠,都是副产品。你试试假装一个不是自己的人,装上20年,看看那会如何改变你。但是我的天啊,他不想再害怕下去了,不想在艾玛面前继续下去。他想让她看到他,真正的他,让她了解他。难道他这辈子都不值得被人了解一次吗?被人爱上他原本的样子,而不是他假装的那个人?

他想到伦敦,想到再次见到艾玛,就像被毒蛇咬伤一样,毒液在他的血管里漫延。他无法理解的本能是发起攻击,拉近彼此的距离,他与他的—是什么呢?敌手?猎物?他不知道。只是一种感觉,某种恐慌的推进手段,让他摆起架子,拉高裤子,装出他最好的牛仔招摇风范。他很早以前就已决定,当你太过在乎时,唯一能做的就是表现得好像你一点儿都不在乎—学校是这样,工作是这样,爱情也是这样。

这一招足够奏效,于是这种行为模式在他身上已经顽固成疾。所以当他见到艾玛,当他的心跳到了嗓子眼儿,感觉不堪一击地暴露于人前时,这就是他的做法—不屑一顾,侮辱她的体重,然后整晚剩下的时间都像小狗一样围着她转。

彼得·加斯腾很乐意把文雅岛的飞行让给查理,留在伦敦休养恢复几天。周五晚上他们黏在一起,在苏荷区一直喝到天亮,从酒吧换到夜店—伏特加,朗姆酒,销魂丸,一点儿可卡因。他们的下一次药检在两周以后,而且彼得认识一个人,能给他们搞到没问题的尿液,于是他们把警告抛到了九霄云外。查理试图鼓起勇气去面对艾玛。他每次看到艾玛,都感觉自己的心裂成两半。她那么漂亮,那么甜美,而他彻头彻尾地搞砸了一切。他之前为什么要那么说她,说她重了几磅?他为什么总是这么混蛋?她裹着毛巾走出浴室时,他只想抱住她,亲吻她的眼皮,像她以前亲吻他那样,感觉她贴着他的脉搏,吸进她的香气,但他却胡说了几句俏皮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