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3/5页)

奴隶在逃跑过程中不幸丧命的事也时有发生。埃普斯的种植园隔壁是一片非常大的甘蔗园,主人是凯里老爷。那片甘蔗园每年起码要种一千五百英亩甘蔗,产糖量高达两千二到两千三百桶,即每英亩甘蔗差不多能生产一桶半的糖。除了甘蔗之外,凯里老爷还种了五六百英亩的玉米和棉花。去年,他手下的成年奴隶共有一百五十三人,还有很多孩子。但这些人手还是不够,忙季的时候他总要再多雇一些。

他有一个特别聪明的黑奴领班,名叫奥古斯都。我在假日里碰到过他,偶尔在地里干活的时候也能说上几句话,所以就慢慢熟悉了起来,后来成了好朋友。前一年夏天的时候,他不知怎么招惹了他们的工头,那个毫无人性的家伙把奥古斯都狠狠地鞭打了一顿。奥古斯都逃了出来,躲在霍金斯种植园里的一垛甘蔗上。凯里老爷放出了他所有的狗,大概有十五只,那些狗闻着气味一路找到了奥古斯都藏身的甘蔗垛那儿。它们围着甘蔗垛不停地吠叫,试图冲上去,但始终够不到他。追捕的人循着狗叫声找到了奥古斯都。那个工头爬上甘蔗垛,把奥古斯都一把推了下来。奥古斯都滚落到地上,那些狗蜂拥而上,疯了一样地撕咬他;狗牙齿极其锋利,几乎就能把皮肉血淋淋地从骨头上生生撕下。他瘫倒在地,随后便被绑在骡子上扛了回去。这个可怜的小伙子勉强撑到了第二天,死神便来带走了他,带着他永远地离开了这个痛苦的人世间。

逃跑的奴隶中也不乏女奴。埃尔德雷特老爷家有个女奴叫内丽,我在“大甘蔗林”时曾跟她一起伐过木。她曾在埃普斯的玉米仓库里躲了整整三天。晚上,等埃普斯全家都熟睡了之后,她就偷偷溜到我们的小屋这里来找点东西吃,然后再躲回去。后来,我们都觉得这样太不安全,并非长久之计,她这才悄悄地溜了回去。

也会有人真的躲过猎狗的追捕,成功地暂时逃脱。凯里老爷家有个女奴,叫塞莱斯特。她二十岁左右,皮肤比她的主人和主人家的孩子还要白皙,光看她的外貌很难看出非洲血统。陌生人根本就不会想到,她居然会是奴隶的孩子。有一天深夜,我在小屋里拉一首悲伤的曲子,小屋的门开着。我猛一抬头,看见有个脸色苍白、形容憔悴的陌生姑娘站在门口,就像是地里爬出来的女鬼一样,着实吓了我一大跳。

“你是谁?”我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才出声问道。

“我饿了,给我点儿熏肉吧!”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哪家逃出来的年轻太太,估计精神不太正常。她可能本来在四处乱走,并不知道这是哪里,听到了我的小提琴声之后循声走了过来。但是,她身上穿着粗糙的棉衣,这是奴隶才会穿的衣服,所以我觉得很困惑。

“你叫什么名字?”我再一次问她。

“我叫塞莱斯特,”这次她回答了我,“我是凯里老爷的奴隶,我在蒲葵丛里躲了两天了。我生病了,干不动活。那个坏工头快把我打死了,我宁可死在沼泽地里也不会回去了。他们放狗追我。但是,凯里家的狗是不会来追我的,我跟它们可是有秘密的哦,它们才不会去听工头的话呢。给我点肉吧,我实在是饿死了。”

我拿出了自己仅有的口粮,分给了她一点。她边吃边跟我讲述自己是如何逃脱的,现在又藏身在何处。在离这里大概半英里的地方,是沼泽地的边缘,那里有一片很大的蒲葵丛,还生长着很多参天大树。那些树的枝杈交错在一起,有如华盖一样,阳光都透不进一丝来——太阳最猛烈的时候,里面依然像黄昏一样。除了毒蛇,就再没有别的生灵会光顾这块地方了,所以是个藏身的绝佳之处。塞莱斯特捡了一些树枝,简单地搭了个小棚,外面用蒲葵严实地盖住。她就躲在那里,她一点都不惧怕凯里家的狗,就好像我不怕埃普斯家的狗一样。确实有些人是狗不会去追的,就算嗅到了气味,狗也不敢去追他们,我也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反正塞莱斯特就是因为这样才顺利地暂时逃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