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之路(第2/31页)

休息室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众多游客和朝圣者已经在后面的餐厅落座,喧嚣的声浪在半空回荡。爱德华·巴布科克再次遥望对面山上耶路撒冷的一片灯火。他感到陌生而孤独,奇怪地思念起哈德斯菲尔德来。他真希望青年俱乐部那些友善的、尽管时常吵闹的小伙子们这时能站在自己的身边。

奥瑟·梅森坐在梳妆台前的凳子上,整饬着绕在肩上的那块蓝色硬纱。她特意挑选蓝色配上她眼睛的颜色。这是她最喜欢的颜色,无论是什么场合,她总喜欢在身上添点儿蓝色的装饰物,但今晚这块硬纱衬在她衣服暗淡的阴影上,显得尤为漂亮。随后再加上一串珍珠项链、一对小珍珠耳环,整个效果恰到好处。凯特·福斯特肯定又跟往常一样浓妆艳抹——那些便宜的首饰极其俗气,蓝色的染发液让她更显老,她自己竟然意识不到。不管一个女人或者男人多么有钱,都无法弥补教养的欠缺,这简直是生活的真谛。福斯特这两口子倒是为人和善,人人都说吉姆·福斯特有朝一日要参加议会竞选,不过也没人羡慕他——说到底,谁都知道他的公司给保守党出了一大笔钱——可就是这么一点点炫耀、一点点粗俗,暴露了他的出身。奥瑟的脸上现出一丝笑容。她的朋友总是说她太过精明,能一眼看穿人的内心。

“菲尔,”她扭头去叫她的丈夫,“你准备好了吗?”

梅森上校正在洗手间修整他的指甲。一小块斑点嵌在他的拇指指甲里,怎么弄也弄不出来。他只在这一点上跟他的妻子相似。一个人必须穿戴整洁。皮鞋没有打油上光,肩头没扫干净,手指甲上污迹斑斑,诸如此类都是犯了大忌。此外,如果他和奥瑟表现出众,也算为其余的人树立了榜样,尤其是他们的孙子罗宾。诚然,他现在刚刚九岁,但一个男孩子学习东西越早越好,天知道他的理解力有多快。有朝一日他会成为一名出色的战士——如果他那个当科学家的邋遢父亲允许他参军的话。鉴于由祖父母支付孩子的教育费用,就该给他们说话的资格,为这孩子的未来做出安排。奇怪的是现在的年轻人谈起理想一个个能言善道,说什么人人都要不断进步,适应变化的世界,可一到节骨眼上,他们全都等着老一辈为他们承担花费。这次周游旅行就是个例子,罗宾跟着他们,是因为孩子的爹妈恰好自有安排,可这对他和奥瑟合不合适,就没人过问了。这次算是赶巧了,再说他和奥瑟也喜欢这孩子,可问题是,每次学校放假就会出现这种事,这哪里是什么巧合。

“来了,来了,”他答应着,拉直领带走出洗手间,“要我说,总体上的安排都很舒适,”他说,“不知道其他人的感觉如何。当然了,我二十年前在这儿的时候,这些全都不存在。”

哎呀,我亲爱的,奥瑟想,这跟英国占领时期他在部队那会儿当然不一样了,难道我们要没完没了地比较下去吗?晚餐时菲尔会不惜屈尊降贵,拿桌上的盐罐给吉姆·福斯特示范各种战略位置。

“是我给大家选了这个能俯瞰耶路撒冷全景的地方,”她说,“别人是否知道这主意是我出的,领不领我的情,我就不得而知了。他们会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只可惜亲爱的阿瑟必须待在船上,不能跟我们同行,这简直是个悲剧。要是他在,一切都会安排得有声有色的。我不太喜欢巴布科克那个年轻人。”

“哦,这我可说不准,”她丈夫回答,“看上去小伙子还不错。对他来说是个考验,说来就来,也没时间考虑。我们得体谅他一下。”

“他要是觉得不能胜任,就该拒绝嘛,”奥瑟说,“我得承认我一直对眼下进入教会的年轻人感到好奇。显然出身全非上层人士。你注意到他的口音没有?不过,在当今时代,谁还能指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