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阿玛宗人女王的腰带(第9/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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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喀琉斯·斯托克的叙述(续)

在和小理查森一起度过了这个周末之后,尤其是看到我这位朋友似乎还和他织造了一种友好关系,这时的我确实在想,自己是不是并不在做梦。欧文的解释没能消除这个印象。

“正如我前面有次和您说明过的那样,赫拉克勒斯犯下了这一系列的罪行。小有不同的是,这些高明作品的操手就是他,而非他的同谋。就我所知,这个同谋可能只是临时性地给他做做下手。即使如此,也不过只有三次。第一次,是在‘金角牝鹿’案中,扮演那个在火车站台上让父亲和未婚夫看到的狮人角色。我给您指出过,这个人的身高,看来要比其他证人所描述的赫拉克勒斯小些。第二次,当然是在实施‘赫斯珀里得斯姐妹的果园’一案时了,因为那时的赫拉克勒斯被拘禁在苏格兰场。第三次,便是在‘地狱的看门狗’一案中,扮做有望远镜的德国女人,而赫拉克勒斯则让人看成是她的一个同胞。”

“那是个女人?”

“从理论上说,是这样,我们以后就会明白的。我们首先来探讨一下赫拉克勒斯的情况。我觉得他是罪案史上非常特别的一个家伙。现在我们知道了他过去的生活,也知道了有种种难以置信的情况,使他自诩为伟大的赫拉克勒斯,要不惜任何代价去模仿他;还养成了他那种少见的狂妄自大,而这种自大狂像常见的情况一样,乃是出于一种强烈的自卑情结。他周围的人,尤其是他哥哥,妒忌他的天资,只要有机会便嘲弄他,渲染他就像那个同名名人一样脑子迟钝,而这往往又使他火冒三丈。因此也就不奇怪,他想证明自己既有力气也有智慧,要在同一场合中再现这位英雄的雄风,因为这位英雄往往给说成是只用拳头行事而非脑袋。他的罪案全都证明了这一点,其成就没有先例,同时发挥了这两方面的才能。此外,还应添上大度和勇气。赫拉克勒斯是利他主义者,他冒着生命危险去清除糟蹋自己同胞生活的恶人,要为他们而献身。

“他自信自己是非同寻常之辈,具有神的本质,应当超越迄今为止这一领域中所有已经成就了的东西。他的罪案不仅要达到那位底比斯英雄名声的高度,还要让人人知道他,知道是他干了所有这一切——人人应当知道,他是赫拉克勒斯,是他干了这些公益行为,但人们又不可能抓住他,因为他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超脱于人类法律之上的……您回想一下在抓他之前和抓他之后的一副狂妄态度吧。他说的话总是语意双关,实际上从未否认自己就是那些罪案的作案人,同时还强调那些犯罪行为的益处。显然,他也曾预料到自己会被捉住,但在‘赫斯珀里得斯果园’一案用了同谋参与进来之后,便更好地洗刷了自己。您还记得我祖先的那些白手帕吧?它们没有刺绣显得更美。在我看来,那些罪案堪与它们等量齐观,手法干净流畅,不搞花头,非常接近真实,一切毫无遮掩,无论是动机,还是凶手——或者说行善者——的面目。这个人太机灵了,抓不上手。我还对您说过,这些事要干起来是非常之难的。他的打算是,制造一个杰作,它要使其他此类动作相形见绌!”

一阵无语,只有我们在泰晤士河岸上响着的脚步声打破了静谧。我问:

“欧文……您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呢?”

“他告诉我的。”

“什么时候?”

“昨天夜里。”他答道,似笑非笑。他没有明说,闪烁其词。“您也知道,天才和疯狂只有一步之遥,对吧?尤其是在艺术领域……然而,尽管他罪行残忍,我还是要认为这家伙是个艺术家。所以您会明白,我几乎未曾需要用上自己的才华来和他沟通,我只是把他那些罪案往上拔高了一点档次,将他行事中的可圈可点之处夸奖了一番,这就够了,使他之后便把我当成了知音。这样,我基本上了解到一切已有一些时间了。起先,在我详细指出他犯罪机理的那个晚上,我是想让他落进圈套的,但他占了上风,将一个多少也可说得上的罪犯交了给我。这件事,无疑是他已预见到事情可能变得不妙——我想——是在我到达之用了个什么借口,让他哥哥将驯兽师狄俄墨得斯的地址写在了自己的记事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