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捕获冥国守护者(第6/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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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喀琉斯·斯托克的叙述(续)

欧文·伯恩斯品尝过内维尔·劳埃德递给他的波尔图红葡萄酒后,做了发言。他面带微笑,应酬得心应手,而在大家认真听他讲话时也不慌不忙,从容不迫。那天晚上在理查森一家的客厅里就是这种情形。煤油灯都已点上。灯光中,栖身在书橱搁板上的那些异国情调小雕像,似乎也同样很注意地瞧着他——不然就是在妒忌他了。我这个幽默要是欧文听到,他一定会很欣赏的,因为那天他身上穿的是一套三件套西装,橙红的颜色鲜艳夺目,一般在重大场合才会穿上。他清了清嗓子,开始他的陈述:

“我首先想告诉各位,这些小小的思考完全是个人的见解,毫无官方色彩,至少在目前是这样。我一直想着要先给大家通通气,因为你们受这场严重事件的影响最大。现在,就让我们把这此案子统称之为‘赫拉克勒斯十二宗疑案’吧。我还想明确指出,目前这个罪犯尚未抓到;而且可惜的是,我的这些解说似乎还不足以扯下罪犯隐身的假面具。应当说,此人小心谨慎、多有设防,并且有一个同谋在协助……这个同谋的身份我同样还不清楚;不过一切都说明,这是个很普通的雇佣杀手,是集市庙会上耍把式的那种人,身体强壮而又灵活,有点像‘伟大的狄俄墨得斯’。这种人只要给个价是很容易收买的。

“在第二个名为‘金角牝鹿’的案子发生时,我不得不接受有个不说话的配角这个想法。我觉得很明显的是,在火车站台上人们见到披着狮皮、纵身去追火车的那个人,和后来火车停站、接着就在车厢里让人看到的那个人,并不是同一个。因为我们无法承认一个人能跑得和火车一样快对吧?此外,这个人的体貌特征也和人们通常所指绘的耍把式者有点不同,那种人往往都人高马大、结实强壮。从我们的‘金角牝鹿’艾丽思.格尔的父亲、还有她未婚夫所说的来看,这个人在身高和肩宽方面似乎都很一般。不过,还是先让我们来关注另一个人吧。他身体健壮,起先可能是打扮成一个普通旅客,而且显然是他,后来在火车上声称见到外面有个狮人在追奔过来,跑得和火车一样快,而且还竭力将这个谣言传开。停车时,他套上自己心爱的行头,随后出现在众人面前,也让站台上的旅客都看到了。火车启动后他攀上那节车厢,这对一个训练有素的运动员来说并不太困难。随后,他哗啦啦破窗而入,打死了伪君子皮埃尔·居伯尔,拎起‘金角牝鹿’,拉响报警铃,跳下火车,回到停在离铁路不远的一辆马车上。我想,他曾用了一个氯仿棉花团使她昏睡过去,或者干脆将其击昏,然后飞快向伦敦驶去,将她送回了家。你们一定会承认,这次行动对一个体力受过很好训练的男子来说完全可以做到。事实上,这个‘功绩’在本系列案件中排列第三,其成就表现在小艾丽思·格尔的反应当中……

“罪犯可能已经听说那个勾引妇女的法国人住在旅馆里,也听说了就在这家旅馆有场订婚宴会。这些情况无疑是他动起念头的出发点。要说会对姑娘的反应作个估计吗?没这回事,我们无法承认这一点,因为有太多的心理因素要考虑进去。他利用了她,自信她不由自主就会加以配合,然而又要使她不能讲出去。整个精明之处就在这里,这我承认它相当高明。那么,他是怎么着手的呢?”

“无非是将她威胁了一番?”内维尔·劳埃德提出。

“不是。”

“他要挟了她?”丽塔说。

“也不是。如果你们愿意,让我们再重新考虑一下前后的整个情况。我们知道,这两个订婚男女彼此情投意合,而那些恶毒的舌头则胡说格尔小姐不过是看上了莱昂内尔·克里姆的钱才选择他的。我们想象一下自己是在那个晚会上吧。倾情款待的香槟使大家或多或少都渐渐有了醉意,而在那个法国人邀请她跳舞之后,便有最最恶毒的流言传开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