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词选(历代词选集叙录)(第20/36页)
乎袆翟;北里之贱,厕于副笄。” 于是有此创举。然编者既以婢妾妓女为贱民,又何必选录其词耶。
明末清初,妇女能为诗词者甚众,徐湘
、朱中楣、叶小鸾之词,不亚于《漱玉》、《断肠》,至若秦淮诸名妓之词,恐不免有捉刀人,未可尽信也,
此书无刊刻年月,吴绮序于康熙庚午,或即在是年刊成,康熙二十九年(1690)也。书为扬州缪友晨所刻,甚精,每半页十三行,行二十四字。原本已极难得,有董康影印本传于世(1933年上海大东书局出版)。
(二四)草堂嗣响
《草堂嗣响》四卷,锡山顾彩天石编辑,阙里孔传铎振路、传鋕西铭仝定。卷首有序,余所见本已全佚,不知何人撰。序后有顾氏所撰《例言》十三则,其一云:“昭代词家林立,人欧晏而家苏辛,虽海内选刻充栋,搜罗莫罄,盖前辈名作,美不胜收,而后来者,正未艾也。余管窥一隅,讵敢云选乎?兹帙也,因偶客山东,与振路、西铭两先生朝夕唱和,兼得盖平黄子以永遗稿,意欲汇成一遍,聊以自携,而兼取平日所爱名家诸作。参列其间,以为程式。皆就见闻所及之一二,不备不繁,名曰《草堂嗣响》。” 此自述其编辑此书之缘起也。盖顾氏客山东,与东道主孔氏昆仲唱和为词,又得黄以永遗词,遂增选时人词,合为此书,当时词学大兴,词选集版刻甚富,如《古今词汇》、《倚声初集》、《瑶华集》者,皆煌煌巨帙,顾氏此书,殆亦投机牟利之物,故自谦其不备不繁,先塞人口耶?《例言》作于己丑六月,康熙四十八年(1709)也。
以下《例言》皆自述其编选标准。“词有同调异名者,皆好事者厌常喜新,故为多歧。今皆止从一名,亦不注别名于下。” 又谓:“宋世之词,皆登诸弦管,今则既不入歌,则当取其易于成诵者,安用彼诘屈
牙者哉?……兹集调之太聱牙者不录。” 又云:“近见有创新调为自度曲者,虽才人不难自我作古,然亦无异于后人杜撰古乐府名目也。兹集调名不见于谱者不录。” 又云:“宋人词多不著题,盖有即咏本意,其他什九皆言情及四时景耳。若尽著题,必连篇云:春景、春景、闺情、闺情、亦觉可厌。兹集惟咏物、吊古、赠答著题,馀余悉不用。” 关于词分小令、中调、长调,则云:“不知何人画此界限,朱竹垞太史曾斥而非之。然既有此名,仍之可也。今定小令为一卷,中调为一卷,长调为二卷,依《草堂》例。” 以上观点,皆与《倚声》、《瑶华》诸选家有所不同,然亦有可议也。
《例言》之六云:“善为词者,命意欲高,亢激不可。选语欲丽,雕琢不可。措辞欲近,俚俗不可。设色欲鲜,堆砌不可。下字欲隽,纤巧不可。言情欲深长,淫亵不可。吊古欲慷慨,咆哮不可。咏物欲精细,穿凿不可。赠答欲婉挚,率直不可。写景欲清新,平弱不可。擬古欲镕化,蹈袭不可。全意欲贯串,敷衍不可。押韵欲稳当,强叶不可。短调欲简警,庸淡无奇不可。长调欲顿挫,头上安头不可。至于用字犯重,亦当避之。有意而犯,无妨也。” 此一则论作词法甚佳,然已非本书选词凡例。本书所选词,若以此绳之,多有不合格者矣。
《例言》后有本书入选词人姓氏录,仅一百二十人,各著姓氏、名字、籍贯及词集名,而不具官职爵秩,《例言》云:“嫌其类于《搢绅便览》也。” 此又与《倚声》诸集不同。然清初词集、亡佚者多,词人生平,有不可考者,著明官爵,在当时固未免俗气,在后世则又惜其未详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