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名义卷(第16/36页)
(一〇)阕
一首词称为一阕,这是词所特有的单位名词,但它是一个复活了的古字。音乐演奏完毕,称为“乐阕” ,这是早见于“三礼” 、《史记》等书的用法,它是一个动词。《说文》解释这个字为“事已闭门也” 。事情做完,闭门休息,这就与音乐没有关系,只剩下完毕的意义了。《吕氏春秋·古乐篇》云:“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 马融《长笛赋》云:“曲终阕尽,馀弦更兴。” 这里两个“阕” 字,已成为歌曲的单位名词了。但是,汉魏以来,我们还没有见到称一支歌曲或一首乐府诗为一阕的文献。直到唐代诗人沈下贤的诗文集中,才出现了《文祝延二阕》的标题,以后,到了宋代,“阕” 字被普遍用作词的单位名词,可知这个古字是在晚唐时代开始复活的。
《墨客挥犀》载天圣年中有女郎卢氏题词于驿舍壁上,其序言云:“因成《凤栖梧》曲子一阕。” 这是称一首词为一阕的最早记录。以后就有苏东坡的《如梦令》词序云:“戏作两阕。” 陈去非的《法驾导引》序云:“得其三而亡其二,拟作三阕。” 马令《南唐书》称李后主“尝作《浣溪沙》二阕” 。又谓冯延巳“作乐章百馀阕。” 都在北宋时期。
宋人习惯,无论单遍的小令,或双曳头的慢词,都以一首为一阕。分为上下遍的词,可以称为上下阕,或曰前后阕。无论上下或前后,合起来还是一阕,不能说是二阕。近来有人说:“词一片叫做一阕,一首词分做两片,三片,也可以说是两阕,三阕。” 又有人说:“一首词分两段或三段,每段叫做一阕。” 这话非常奇怪,不知有什么根据,我翻遍宋元以来词集、词话,绝没有发现以一首分上下片的词为二阕的例子。
“阕” 字用到后来,成为“词” 的代用字。东坡词序有“作此阕” 。白石词序有“因度此阕” ,“因赋是阕” 。又金陵人跋欧阳修词云:“荆公尝对客诵永叔小阕。” 又柳永词云:“砚席尘生,新诗小阕,等闲都尽废。” 赵介庵词云:“只因小阕记情亲,动君梁上尘。” 这些“阕” 字都代替了“词” 字,“小阕” 即是“小词” 。吴文英词云:“尘笺蠹管,断阕经岁慵理。” 这里的“断阕” 是指未完成的词稿,离开“阕” 字的本义愈来愈远,辞书里不会收入了。
(一一)变·徧·遍·片·段·叠
《周礼·春官·大司乐》:“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 郑玄注曰:“变,犹更也。乐成则更奏也。” 这是作为音乐术语的“变” 字的最初出现。这个变字,是变更的变。每一支歌曲,从头到尾演奏一次,接下去便另奏一曲,这叫做一变。《周礼》所谓“九变” ,就是用九支歌曲组成的一套。古代音乐,以九变为最隆重的组曲,祭祖、祀神鬼,都用九变乐。
这个“变” 字,到了唐代,简化了一下,借用“徧” 字,或作“遍” 字。《新唐书·礼乐志》云:“仪凤二年,太常卿韦万石定凯安舞六变:一变象龙兴参墟,二变象克定关中,三变象东夏宾服,四变象江淮平,五变象猃狁伏从,六变复位以崇,象兵还振旅。” 又云:“仪凤二年,太常卿韦万石奏请作上元舞,兼奏破阵、庆善二舞,而破阵乐五十二遍,著于雅乐者二遍。庆善乐五十遍,著于雅乐者一遍。上元舞二十九遍,皆著于雅乐。” 又云:“河西节度使杨敬忠献《霓裳羽衣曲》十二遍。” 在同一卷音乐史中,或用“变” ,或用“遍” ,都是根据当时公文书照抄下来记录而没有加以统一的。由此可见,变字已渐渐不用,而遍则可以通用。《乐府诗集》收唐代大曲凉州歌,伊州歌,都有“排遍” 。白居易《听水调》诗云:“五言一遍最殷勤,调少情多似有因。” 这两个遍字,都是指全套大曲中的一支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