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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五十岁了,头发斑白、身体臃肿,不过对子群很体贴,这种事女人一向很敏感,立即可以看得出来。

一样是外国人,这一个就好,跟以前那些不可同日而语。

终于他们提到婚事。

“——已经注册了,下个月中行礼。”子群说。声音中没有太多的欢喜,也没有什么不愉快,她在叙述一件事实,像“星期六上午到会议室开会”一般。

老头有点兴奋,“婚后我们到达凡郡蜜月旅行,维朗尼嘉说,待我退休时,陪我一起去英国落籍。”口气中一点遗憾也没有了。

我长长叹口气。

“子君。”有人叫我。

我抬头。什么地方都会撞见熟人,站我身前的正是可林钟斯,我目前的大老板,简直有缘,处处都碰头。

我毫无表情,他则活泼得很。“咦,”他说,“那个恶女人今天不在?”他指的是唐晶。

我不搭腔。

“你们在商量正经事?好,一会儿我再过来。”他总算识相,走到一边去。

子群对她未婚夫说:“姐姐一向冷如冰霜。”

老头存心捧我:“却艳若桃李。”

我?艳若桃李?

算了吧。

子群总算得到一个归宿。

对我来说,如此归宿不如不要——呵,我不应大言不惭,怀着妒忌的心,归宿对我来说,已是下辈子的事了。

子群作老生常谈:“姐,遇到好的人,你不妨再考虑结婚。”

我淡淡应:“呵。”

“唐晶与一个年轻律师走得很密,你知道吗?”子群闲闲说起。

“什么”这真是大新闻,“她有密友?”

“正是。”

“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事情有多久?”我跳起来,声音都颤动。

子群愕然,“她没与你说起,你们不是几乎天天见面?”

我强笑道:“提是略略提过,我以为是普通朋友。”

“据说已经同居了。有人看见他俩每早到文华吃早餐。”

我更加震惊,已到这种地步。

她竟一字不与我透露,将我瞒在鼓中。好家伙,这样是待朋友之道吗?

“他叫……对,叫莫家谦。”

我像是喝下瓶九流白酒,喉底下直冒酸涩的泡泡。

“人品不错,”子群笑,“不是到处约女人那种男生,至少,他从未约会过我。”

“相貌呢?”

“五官端正了。”

我托着头呆想半晌。

子群在这时略有喜气,“今年倒是很多陈年旧货都得到婚嫁的机会,不说笑,姐,很快就要轮到你。”

我站起来,“我有点事,我先走。”

“我需要十小时的睡眠,”我将面具一把撕将下来,“我累。”拿起手袋就走。

门外细雨霏霏,我站着等计程车。朋友?我冷笑,这也叫朋友。

已进展到同居了还不与我说一声,难怪最近要找唐晶的人几乎要提早一个月预约。而她也向我吞吞吐吐过数次,终于没出声,把这个秘密守得牢实。

我心酸地想:其实我又何尝是个多是非的人,唐晶也太小心。

“送你一程如何?”

我转头,可林钟斯站在我身边。

我苦涩地反问:“为什么不,车子在哪里?”

“隔壁街。”他说,“怎么一下子就生气了?不是与你朋友说得好好?我看你也吃得很多。”

“我的脾气非常不好。”我颓然说。

“据说在公司里你情绪一向很稳定。”

“那是因为我密密换面具之故。”

“我不相信。”他对我笑。

“不相信?”

“你真面目如何?”

“我天生一张白板面孔,没有五官。”

他看我,一边摇头一边笑。

他找到车子,开门让我先上。我说出地址。

“布朗待你可好?”

我看他一眼,“我不打算做这种小人,在你面前说他是非,他能够在公司呆那么久,总有他的道理,况且我已打算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