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5/9页)

“就是我在法兰克福的时候,呃!那时的生活才有意思呢!我还从来没有讲过这事呢。一个有钱商人,那只馋嘴的猴子,想要我师傅的女儿做老婆。但是她就是不肯,因为她更喜欢我,她已经当了我的情人有四个月了。要不是我和老头子吵了架的话,现在我都留在那里,当他的女婿了。”

他接着说,师傅这个恶棍,曾经想刁难他,这个可恶的出卖灵魂的家伙,居然有一次还敢向他伸出手来,但他二话没说,抡起打铁的大锤,朝老头那样瞪着看,老头一声不吭就走开了,因为他保住脑袋要紧,后来用书面方式把他解雇了,这个胆小鬼。他又讲了在奥芬堡的一件大打出手的事,三个钳工,他也在场,把七名工厂工人打个半死——谁到奥芬堡去,只要问问那个高个子的乔治就知道了,这个人还在那里,当时他也在场。

这一切都是用冷淡而粗鲁的声调,然而带着巨大的热诚和喜悦的心情讲出来的。每个人都听得津津有味,还默默决定以后要在别的地方把这故事讲给别的同伴听。因为每个钳工都曾爱过师傅的女儿,都曾用锤向可恶的师傅打去,都曾痛打过七名工厂工人。这个故事一会儿发生在巴登,一会儿发生在黑森或是瑞士。一会儿不是用锤子而是用锉刀或炽热的烙铁,一会儿挨揍的不是工厂工人而是裁缝,但总归是老故事,而且大家也总是乐意听了又听,因为这些故事又老又好,而且给这一行业带来荣誉。这不是说,在那些流浪的手工业学徒当中就再也没有(连今天也还有)体验生活的天才或是创造发明的天才了,这两者其实是一码事。

尤其是奥古斯特听得入了迷,非常高兴。他不断哈哈大笑,连声附和,觉得他自己已是半个伙计了,摆出一副瞧不起人的享乐者的神气,对着金黄闪闪的空气吐烟。而讲的人则继续在扮演他的角色,因为他觉得这点很重要:他要表现出和学徒们在一起是他的屈就,因为他作为一个伙计本来在星期天是不会同学徒们在一道的。再说他参与喝酒,花掉一个小孩的钱,也是丢脸的事。

他们顺着河流在公路上朝下走了好长一段路程,现在他们面对一条朝山蜿蜒向上的小公路与一条陡峭的步行小道,要作出选择。小道要近一半。但他们还是选了公路,尽管它又远,尘土又多。步行小道是供上下班的人和散步的先生们用的。但一般老百姓,尤其是在星期天,都喜欢走那还没有失去它的诗意的公路。攀登陡峭的山路,那是庄稼人和城市里喜爱大自然的人的事,那是一项劳动或是一项运动,可并不是老百姓的娱乐。公路则相反,在上面走起来挺舒适,还可以一边聊聊天,对鞋子和节假日穿的服装比较省。在公路上可以看到车辆和马匹,碰到并且赶上别的闲逛者,遇到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姑娘和一群群唱着歌的小伙子。在公路上可以朝别人说笑话,别人会笑着加以回报。在公路上可以站着闲扯,有时还可以尾随着姑娘们嬉笑或是晚上同好朋友用行动来表达与排解私人纠纷呢!

于是他们就走公路了。公路的弯度很大,就像有时间的和不喜欢流汗的人那样笑眯眯地蜿蜒而上。那个伙计脱了上衣,把它搭在扛在肩上的手杖上,现在不讲故事而开始吹起口哨来了,以一种非常粗野和有趣的方式,一直吹到一小时后到达比拉赫为止。路上也有人针对汉斯说了些挖苦的话,但并不使汉斯感到特别难堪,倒是奥古斯特比汉斯自己更急切地把这些话挡回去了。于是他们现在到了比拉赫。

这个村子有红瓦盖的和银灰色草铺的屋顶,与两旁的秋天色彩的果树相映成趣,耸立在黑压压的山林背后。

这些年轻人对光顾哪一个酒馆达不成一致的意见。“船锚酒店”有最好的啤酒,但“天鹅酒店”的糕点最精美,而“尖角酒馆”则有个漂亮的老板女儿。终于采纳了奥古斯特的意见,去“船锚”。他眨眨眼提示说,喝几杯啤酒再去“尖角酒馆”不迟,反正酒馆也不会跑掉。大家都同意,就走进村子,经过厩棚,经过边上镶着天竺葵枝干的低矮的农家窗户,向“船锚”走去。它的金色招牌越过两棵圆圆的小栗树,反射着阳光,闪闪发亮,吸引着顾客。遗憾的是,那个伙计一心想坐的里间已经客满,他们只得在庭园里就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