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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从哪儿来?”

“枪在爸爸的写字台右边抽屉里,用手帕包着,和妈妈的照片放在一起!”

贝蕾妮丝沉默了片刻,脸上的表情令人难以捉摸。“亚当斯先生交代过,乱动那把手枪会有什么后果。现在到楼上去吧,饭一会才好。”

晚餐吃得很晚,这是三个人在厨房里一起吃的最后的晚餐。每到星期六,吃饭时间就不固定。今天四点才开饭,八月的这个时候,太阳已经斜照,院子里的阳光没那么毒了。午后这段时间,道道光线洒满后院,犹如牢房的道道栏杆,明亮而古怪。两棵无花果树虽长得青绿,却了无生气,葡萄架在日光下形成浓密的树荫。午后的斜阳无法照进后窗,所以厨房里阴沉沉的。三个人四点才开始吃,一直吃到傍晚,这顿饭吃大棒骨熬成的“蹦高约翰”。他们边吃边聊爱情,弗·贾思敏长这么大,这还是头一回。首先,她一向不相信爱情,剧本里也从来不往这方面写。但是下午,贝蕾妮丝开始谈到这个话题,弗·贾思敏没有捂住耳朵,而是一边聆听,一边安安静静地吃豌豆米饭,喝猪肉蔬菜汤。

“我听过很多怪事,”贝蕾妮丝说,“我认识有些男人,竟然爱上非常丑的女孩,我都怀疑他们是不是眼睛有毛病。还有些婚礼,也是稀奇得很,你想都想不到。我曾经认识个年轻人,他的整张脸都被烧毁了,所以——”

“是谁?”约翰·亨利问。

贝蕾妮丝咽下一小块玉米面包,用手背将嘴擦了擦。“我知道有些女人爱上了名副其实的恶魔撒旦,他们分裂的羊蹄踏进自己的门槛时,她们还要感谢耶稣基督。我知道有些男孩心血来潮,竟然也爱上男孩子。你认识莉莉·梅·詹金斯吗?”

弗·贾思敏想了一下,然后答道:“不太肯定。”

“哎呀,认识就认识,不认识就不认识。他穿一件粉色的缎子衬衫,说话娇声娇气,一只手还叉着个腰。这位莉莉·梅爱上一个叫俊尼·琼斯的男人。注意,是男人啊。后来莉莉·梅变成了女孩。他把性别和天性都给改了,变成了女孩。”

“真的吗?”弗·贾思敏问,“他真的这么做了?”

“是啊,”贝蕾妮丝说,“彻底变性了。”

弗·贾思敏抓了抓耳背,说:“真稀奇,不知道你说的是谁。我还以为自己认识很多人呢。”

“嗯,你不一定非得认识莉莉·梅·詹金斯,就算不认识你也照样活着。”

“尽管如此,我还是不相信你说的话。”弗·贾思敏道。

“好吧,我不想和你争吵,”贝蕾妮丝说,“我们刚才聊到哪儿了?”

“稀奇古怪的事。”

“哦,对。”

他们暂停了谈话,埋头开始吃饭。弗·贾思敏用胳膊肘撑在桌面上,赤脚的后跟踩住椅子的横档。她和贝蕾妮丝面对面坐着,约翰·亨利则朝着窗户方向。“蹦高约翰”是弗·贾思敏最喜欢的食物。她总是提醒说,如果有朝一日自己被装进棺材,一定要在她鼻子面前放一碗豌豆饭,免得搞错。只要还剩一口气,她肯定会坐起来吃的。要是连“蹦高约翰”在面前她都没动静,那就肯定是彻底断气了,大家尽管钉死棺材盖就好。要说用食物来测试死没死,贝蕾妮丝挑的是油炸淡水鳟鱼,约翰·亨利则喜欢奶油蛋白软糖。尽管“蹦高约翰”是弗·贾思敏的最爱,约翰跟厨娘也一样喜欢,所以这顿饭吃得很尽兴:桌上除了“蹦高约翰”,还有熏猪肘、玉米面包、烤地瓜和脱脂牛奶。他们一边吃一边接着聊。

“是啊,我刚才都跟你说了,”贝蕾妮丝道,“我这辈子见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但有件事,我从来都不知道,也压根儿没听说过。对,没听说过,从来没有。”

贝蕾妮丝停下来,坐那摇着头,等着他们发问。但弗·贾思敏一言不发。约翰·亨利从盘子上好奇地抬头问道:“什么事,贝蕾妮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