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篇 电信人(第11/15页)

“被杀了?”

“主人是一位女性,姓滨田。昨天的报纸上已经登了。请问,手机你是在什么地方捡的?”

“在京王线幡个谷车站附近的一个饭店内,我发现座位下有一部手机,就交给了打工的服务员。最后因找不到失主,就先由我保管了。”

“那是什么时候?”

“10月12日。”

“没有记错吗?”

“当然没有记错。因为那一天是我父亲每个月的忌辰,所以我记得很清楚。”

“照你这么说,手机的主人应当还活着。”

经查验和解剖断定,滨田的死亡时间为五天到七天之前,二者时间有误差——捡到手机的时间是10月12日,而发现尸体则是在10月22日。这就是说,手机不是罪犯带走的,而是滨田美子自己遗失的。言田在心中盘算着。

“这,我就不清楚了。”

“你捡到手机后,有人打电话询问过没有?”

“没有,一次也没有,你这是第一次。”

“在此期间,你充过电没有?”

“充过电。我想手机的主人可能会打电话询问情况,所以充过电。”

“如果你有时间的话,我想跟你面谈一下,可以吗?”

“可以。”

言田没有想到,对方竟然很爽快地答应了。这也许是对方听到失主被杀,一时很感兴趣的缘故吧。

言田打算先与捡手机的人见见面,谈一谈捡手机时的详细过程,然后再决定到不到派出所去报案。

“浩一,你记没有记住你的手机号码?”

“自己的手机号码还能记不住吗?”言田的朋友们虽然都身带手机,但竟有不少人连他们自己的手机号码都没有记住。

对言田这个年齡段的人来说,手机是有紧要时用的,并不用于重要业务洽谈及与人交谈。正因为手机是紧要时用的,所以不记号码的人很多。

相反,年轻人却都记着自己的手机号码。那么滨田美子在她手机丢失之后即被害之前,为什么不打电话呢?在那一段时间内,她是被罪犯软禁了,还是她认为手机被别人捡到的几率接近零呢?言田问浩一:“手机丢了应该怎么办?”

“手机丢失应当立即与电信公司联系请求停机。如果被人捡到后乱打长途,那就受不了啦。”

令人不解的是,手机主人并没有提出停机请求。

言田见到了捡手机的人,此人姓岛原。

言田按照约定时间走进了岛原所说的东京都中心一家旅馆的休息室,在离入口处不远的地方找了个座位坐下。按岛原事先说的暗号,他在桌子上的醒目之处放上自己带来的绿色挎包,静候岛原的到来。

等了一会儿,仍不见岛原的身影。正当言田着急时,一个人影出现在了他的座位旁边。

这个人就是岛原。年龄约有三十五六岁,身体瘦长,身穿非常得体的藏青色西装;浓眉大眼,五官端正;头发又黑又厚,随便往两边分着。他笑容可掬地看着言田。

“你就是言田先生吧?让你久等啦,实在对不起!我姓岛原。”岛原用温和的语调说。

“在你百忙之中打扰你,实在是抱歉得很。”言田与岛原互换名片之后,开始了面谈。

“我听了你的电话后,不由大吃一惊。我原来根本不知道,我捡的这部手机的主人已经被人杀害了。于是,我就马上寻找有关事件的报道内容。”

如果是言田的话,言田可能会到图书馆去查找报纸。

“不过我问你,你捡了手机后,一直没有人给你打电话,你不觉得奇怪吗?”言田立即将话转入了正题。

“这部手机可能是专供发信息用的。”

不过,滨田美子曾把她的手机号码告诉过浩一。

“机种已经很陈旧了,既不是现在流行的样式,也不能留言。”

“储存有电话号码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