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2/4页)

“咱们伍斯特都是天才,吉夫斯,相当天才。”

“是,少爷。”

“其实呢,我并不是空口说说,而是有真凭实据的。这个理论我做过验证。”

“果然,少爷?”

“没错,亲自试验的。的确行得通。上个月,在法国昂蒂布伊甸崖,我正在观望游泳的人群在水里扑腾玩耍,一个和我不太熟的姑娘走过来,指着一个跳水的小伙子,问我觉不觉得他的腿是人类历史上最可笑的一对下肢。我回答说是的。确切地说,在接下来的两分钟里,我对这家伙的下肢发表了相当幽默风趣的见解。说完之后,我突然觉得被卷进了一阵气旋里。

“她先是对我的四肢进行了一番批判,其实是公道话——说我的也没什么好夸耀的,然后就开始剖析我的仪态、道德、智力、体貌以及吃芦笋的吃相,言语尖刻,等她说完,人家会觉得,伯特伦唯一的可取之处,也就剩下从来没有杀过人、没放火烧过孤儿院了。经过后续调查,得知这姑娘和前面那位腿兄是未婚夫妻,两个人前一天晚上闹意见,因为他们在讨论,她手里有七,但是没有王牌,是不是应该自作主张叫张梅花二呢,结果引起了争议。当天晚上,我看到他们两个在共进晚餐,胃口极好的样子,两个人和好如初,眼中又闪耀着爱的光芒了。这下你信了吧,吉夫斯。”

“是,少爷。”

“我预计,对大皮这么一番痛扁,在安吉拉表妹那儿也会收到同样的效果。估计到午餐那会儿,他们就会宣布恢复订婚,钻石白金戒指就又重新在安吉拉的中指上闪光啦。是中指还是无名指来着?”

“午餐还来不及,少爷。安吉拉小姐的女佣知会我说,小姐今天早上开车去附近朋友家,计划逗留一整天。”

“哦,那就从她回来以后算起,不出半小时啦。这些都是细枝末节,吉夫斯。没必要用宰牛刀。”

“是,少爷。”

“重点在于,对大皮和安吉拉的事儿,咱们可以自信地说,很快他们又会好得呱呱叫了。这么一想真叫人痛快,吉夫斯。”

“正是,少爷。”

“要说有什么事让我心里不痛快,那就是两颗相爱的心不能相守。”

“我深有同感,少爷。”

我把烟头丢进烟灰缸里,又点了一根,借此表示第一章截稿了。

“那行啦。西线太平了,现在回头来看看东边儿。”

“少爷?”

“我这是春秋笔法,吉夫斯。我是说,现在来着手处理果丝和巴塞特小姐的问题。”

“是,少爷。”

“这回呢,吉夫斯,需要采取直截了当的手法。对于奥古斯都·粉克-诺透一案,必须时刻铭记,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废物。”

“一株敏感的植物,也许这个表达比较厚道,少爷。[1]”

“不,吉夫斯,就是废物。对于废物,必须坚守强硬果断的原则。心理学完全派不上用场。你呢,我这里提一句,希望不要伤到你的感情,就犯了一个错误,在处理粉克-诺透的事情上跟心理学瞎搅和,结果落花流水。你想刺激他行动,就给他捣鼓了红魔鬼的装扮,让他去参加化装舞会,因为你觉得猩红色的紧身裤会让他勇气倍增。徒劳一场。”

“实际上结果无从知晓,少爷。”

“是的,因为他根本就没去成舞会。这正好论证了我的观点。这位先生坐上出租车去参加化装舞会,结果还没去成,显然就是一个超乎寻常的废物。要说哪个人傻得连化装舞会都参加不成,这种人我还真不认识哪。你认识吗,吉夫斯?”

“不,少爷。”

“但别忘了这一点,其实这才是我最想强调的:就算果丝去成了舞会;就算在那条猩红色紧身裤和牛角框眼镜的联合作用下,那姑娘没吓得花容失色;就算这姑娘从惊吓中平复下来之后,果丝还能和她跳个舞,稍稍亲密接触一下;就算以上情况都成立,你也是白忙一场,因为呢,不管是打扮成梅菲斯特,还是没有打扮成梅菲斯特,奥古斯都·粉克-诺透永远也没办法鼓起勇气开口,让人家做他的新娘。结局不过就是对方提早几天听到那场水螈的演讲而已。请问原因是什么,吉夫斯?要不要我说给你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