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序言:那一年 七(第3/3页)

李雪莲:

“那我该找谁呢?”

荀正义:

“检察院。”

荀正义说的也是实情。董宪法是公职人员,如果董宪法案子审错了,该找法院院长,如果董宪法涉及贪赃枉法,就不是法院能管的事了,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但李雪莲不懂其中的道理,反倒急了:

“咋我找一个人,说不该他管,找一个人,又说不该他管,那我的事,到底该谁管呢?”

接着又冒了一句:

“荀院长,你是院长,你不能像董宪法一样,也贪赃枉法呀。”

这句话把荀正义说恼了。也许荀正义在别处贪赃枉法过,但在李雪莲这件事上却没有。也许不喝酒荀正义不恼,一喝大,就真恼了,恼怒之下,便对李雪莲吼了一句:

“咱俩刚见面,我咋就贪赃枉法了?可见是个刁民,滚!”

骂得跟董宪法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