湮灭(第12/14页)

金子就这样再一次将她们打败了。在我的印象中,金子的每一次自杀都比上一次更让人惊心动魄,就像乡村马戏团的杂耍表演一样,不断变换着花招。

后来,在来我们家开会的那帮女人当中,有两个刚过门的小媳妇还充当了叛徒,其中一个将她那个在县城读中学的小叔子弄得差一点发了疯,另外一个则在她丈夫出门的几天里悄悄爬上了公公的床……

相形之下,男人们对金子始终保持着一种一如往常的缄默态度。按照我爹的说法,他们当中一大部分人在混乱中尝到了甜头,没有什么比放纵自己的行为更使人感到舒畅的了。可我爹在金子这件事情上也多少有点自相矛盾,平常他总是口口声声怂恿村长对金子进行必要的惩戒,他甚至还试图说服树生跟金子打离婚,让金子永远地离开麦村;可一到晚上,他就时常将金子早年留下的那份遗书拿出来欣赏一番——那份遗书曾被我母亲撕碎过一次,后来,父亲又重新用糨糊将它裱好了。

龙朱

我娘躺在床上哼哼。她的裤子上满是血。一只玻璃花瓶在地上打碎了。我放下书包就去把老掉牙的郎中叫来了。郎中来到我娘床边看了看,就对我说,龙朱,你到河边去玩吧。我没有走。

郎中把我娘的裤子脱下来,用一把镊子将那些碎玻璃一块块地拣出来,放到桌上。

我数了五遍,也没数清那堆玻璃一共有多少块。

福寿

你要是第一眼瞧见金子那副羞羞答答的模样,你还以为是遇见了天字第一号的贞女呢。可是你一旦将她弄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扯下她的衣裳,她就会一下子暴露出自己的本来面目。这就证明了一个万古不变的真理,世界上压根儿就没有什么贞节女人。妇女们守住了贞操只不过是为了装装门面;姑娘们是为了替自己日后找到一个有钱的主儿积攒下一点可怜的名声。

事情就是这样简单。

我第一次将金子弄到手,还是在闹饥荒的那年秋天。一天傍晚,我看见金子提着竹篮到地里去摘金针,就悄悄地撵上了她。说实话,我当时还真有点心虚呢,可反过来一想,好事也不能自己送上门来啊。我的心一横,就什么也顾不上了。事实证明,这种事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复杂。我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将她在金针地里放倒了。除了压坏了一片金针树之外,天也没有塌下来。看来,一个人要是打定了主意去做一件事,没有不顾一切的勇气是不行的。

在我从金针地里回来的路上,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啦。我将这件事立即告诉我遇到的每一个人,将我的快乐与他们分享。可出乎我的意料,人们那会儿都被饥荒折磨得失去了上进心,没有人愿意静下心来听我讲故事。那帮蠢货真是俗不可耐。

如今这年头已是今非昔比。村长也老得像一堆狗屎。可他倒也没忘了向村里的年轻人炫耀自己的过去。每当他坐在弄堂口吹嘘自己和金子如何如何的时候,我总是不失时机地提醒他:如果说你的确找到了一块宝藏的话,那宝藏的大门还是我福寿打开的呢。

自打我和金子有了那回事情之后,村里的男人很快就像苍蝇闻到了鱼腥一般朝金子围过去,到最后,大伙儿谁都搞不清龙朱到底是谁下的种。

要说金子那婊子,可也真是个尤物。我们每一次做那样的事,她都会想出一些新鲜的花招来。除了冬天之外,我们俩在一起的夜晚大都在野外度过,有时是在抽穗的麦地里,有时是在红麻丛中。不过,要说我们去得最多的地方,那还是村后的墓园。我不知道金子为何总是喜欢到那里去。我们在干那件事情的时候,她还会冷不丁地冒出一两句下流话来,要知道,这种下流话旁人说说倒也没什么,可它从一个知识分子的嘴里吐出来,那味道可就不一般了。我常常被她吓出一身冷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