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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快黑时他才向一个过路的打听去亚什兰·格雷维尔的方向怎么走,这条路将把他带到吉姆·弗特——母亲的大表哥的农场,他要给这个亲戚干活;天完全黑了他才来到那幢木结构的两层的白房子,他就要在这里住下了。他以前没有见过弗特两口子,这么晚了来见他们,他感觉怪怪的。

两口子只是点了个头算是欢迎他,然后仔细地审视着。过了会儿,斯通纳站在门口过道已经很尴尬的时候,弗特才带他走进一个暗淡的小客厅,里面挤满了裹得严严实实的家具,几张颜色暗淡的桌上放着些小摆设。他都没有坐下来。

“吃晚饭了吗?”弗特问。

“没有,先生。”斯通纳答道。

弗特太太弯着食指朝他勾了勾,然后悄然离开。斯通纳跟着她穿过几个房间,来到厨房。弗特太太示意让他挨着桌边坐下。她端来一壶牛奶,拿来几块方形的冷玉米面包,放在他面前。他喝了口牛奶,可是因为太兴奋,嘴巴很干燥,吃不下面包。

弗特走进房间,站在老婆身旁。他个头挺矮,还不到五英尺三寸,脸很瘦削,鼻子特尖。他老婆比他高四英寸,而且很肥胖;无框眼镜遮住了她的眼睛,薄薄的嘴唇紧闭着。斯通纳喝牛奶的时候,两口子怒气冲冲地看着。

“早上给牲口喂吃的喂水喝,让猪出来休息休息。”弗特吩咐道,语速很快。

斯通纳茫然地看着他。“什么?”

“这就是要你早上干的活儿,”弗特说,“上学之前干完。然后,晚上再喂食,放猪,收鸡蛋,挤奶。有工夫了再劈柴火。周末的时候,我干啥你就帮着干。”

“好的,先生。”斯通纳回答道。

弗特仔细端详了他片刻说,“大学。”然后摇了摇头。

就这样,为了九个月的食宿,他要给牲口喂水,喂食,放猪,收鸡蛋,挤奶,劈柴。还要耕田犁地,挖残根(冬季的时候还要破开三英寸深的冻土),要给弗特太太搅拌黄油,木棍在奶水中上下翻腾的时候,她飞快地摆动着脑袋,面带严厉的首肯表情看着斯通纳。

斯通纳住在楼上一间当过储藏室的房子里,唯一的家具是张黑色铁制床架,边框都塌软了,支撑着一张单薄的席子,还有一张桌子,上面放着一盏油灯,还有一把靠背椅,胡乱放在地板上,还有一只他当书桌用的大箱子。冬天,他唯一能够获得的热量就是从楼下房间里透上来的热气;他用分给自己的破被子和毯子裹住身子,然后在手上哈着气,这样翻书时不至于割到手。

他在大学做功课完全就像在农场干农活——全心全意,兢兢业业,既谈不上愉快也没有多大的痛苦。第一学年结束的时候,他的分数平均在B略微偏下。他很高兴,不是很低,也不在乎不是特别高。他感觉自己学到很多以前从不知道的东西,可是这对他来说只是意味着到了第二学年,他可以做的跟头年一样。

大学一年级结束后的那年夏天,他回到父亲的农场帮着种庄稼。有一回,父亲问他是不是喜欢学校,他回答说挺好。父亲点点头就不再提这事儿了。

直到第二学年回校的时候,威廉·斯通纳才明白自己为什么来上大学。

到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他已经是校园里大家都熟悉的身影了。他一年四季都穿着那套不变的黑色平绒套装,白衬衣,系着领结,手腕从外套的袖口里伸出来,裤子在腿上难看地飘荡着,好像那套制服以前是别人穿过的。

随着雇主越来越懒惰,他干活的时间不断增加,而且晚上还要在自己的房间花很长时间做布置的作业;他已经着手又一轮学习内容了,这将让他获得农学院的理学士学位。第二学年的第一个学期,他要学两门基础科学,一门农学院的土壤化学课程,一门差不多要求所有大学生都要修的课程——一个学期的英国文学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