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形象的比较读《神曲·炼狱篇》(第5/5页)

炼狱之爱同地狱情感的不同就在于这种爱是一种纯精神的爱。提升过了的情感描述出来显得有点古怪。好些个人物或他们的亲属在生前都曾作恶多端,但“我”的眼睛看到的是深层本质,“我”对幽灵们一律抱着深深的敬意。这里是抹平区分,倡导博爱的乐园。尽管许多人罪不可赦,但心底全都明白自己是有救的,只要执着于那个不变的忏悔姿态。看到眼前景象的“我”,由于人性相通而同他们产生共鸣,深深为这些伟大幽灵的虔诚所打动。对于幽灵们相互间来说,即使在人世中从未谋面,只要在精神上产生过共鸣,他们就会向对方抒发自己内心那热烈的爱,这种爱不受世事变迁的影响,在生命长河中始终让人魂牵梦萦。不以世俗善恶为依据的炼狱王国,是按照灵魂深处刮出的旋风来进行自我发展、改造的,在自我矛盾中发展起来的原始欲望,无一例外地升华为精神博爱。由于情绪的抽象化、中性化,痛苦的绝食者以兴高采烈的面目出现,因为无限的天恩的照耀已使他们彻悟;被烈火烧身者心中充满了幸福与平和,因为他们正在迈向天堂;匍匐在地的贪婪成性者却在“我”眼里具有无限的尊严,因为能主动接受上帝惩罚的人,便有可能获得高贵的灵魂;被石头砸死的青年心中始终怀着最高的幸福。

炼狱的另一个显著特征是探索意识的产生。地狱生活虽然也是探索生命之谜,但那个阶段是通过盲目的挣扎和反叛来达到这一点的。上升到炼狱之后,人就会时时“意识到”,又由于这个“意识到”而不断为自己设置更高难度的障碍,达到认识的飞跃。所以只有在炼狱阶段,人才真正进入了核心,将那些构成认识论的基本原素一一加以探索,弄清矛盾的结构。而这个工作,又是为了促进生命力进一步爆发。以自觉忏悔的方法,“我”进入到了人性发源地,探索了爱与自由意志,灵魂的结构等等哲学问题。“我”通过这一系列的探索,逐步地变得头脑清澄、目光明亮,信念也更坚定了。“我”虽然摆脱不了自己的肉体,但通过这一系列决绝的摒弃和批判,“我”的感情已被更加磨砺,理性的力量也操练得更加强大,无论什么样的恶“我”都能战胜了。在炼狱旅程结束时,里西河冼掉了“我”身上的罪,“我”变得通体轻灵,随着俾德丽采往核心中的核心——天堂飞升。

地狱中,人以向死亡冲刺的蛮力撞那灵魂之门,那样做的时候,人并不清楚自己会不会真的死。到了炼狱,人通过努力感到了自己必将永生。像浮吉尔所说:“这里可以有折磨,却不会有死亡。”然而这种冥冥中的感觉并不会在死亡操练时降临,人依然要直面“死”的恐怖。只不过在此时,因为心中的信念逐渐明确地起作用,人的脸上就透出了那种冷静和英勇,这是比地狱里成熟得多,也更为美丽的自觉受难者的表情,在未来的阶段,这种表情会变成光,同其它的天体一道,将心灵的宇宙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