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发会(第9/13页)
“一桩严重的犯罪行为正在某些人的谋划之中。我有绝对充分的理由坚信我们会及时制止他们。可今天是周六,那事情就有点儿复杂了。我今晚需要你的帮助。”
“什么时候?”
“十点钟就可以了。”
“那么我就在十点钟到贝克街。”
“很好。但是医生,这次可能会有点儿危险,请把你在服役时使用过的那把手枪放在口袋里。”他挥了挥手,转过身离开,很快就消失在人群里。
我觉得,我自己并不比我的那些朋友们愚钝,但是自从认识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我总会感受到一种压力:我还是太笨了。就从这件事来看,他所听到的我全部都听到了,他所见到的我也全部都见到了,但从他所说的话中完全可以看出,他不但非常清楚已经发生了什么,而且还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但是在我看来,这件事依然是一片混乱。当我坐车回到在肯辛顿的家时,我又从头至尾将事情梳理了一遍,从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那个红发人的不同寻常的遭遇,到勘察萨克斯—科伯格广场,到分手时福尔摩斯对我所说的那些不祥的预示。他要在夜间做什么?为什么还要我把枪带上?我们要去哪里?福尔摩斯似乎已经告诉了我,我们委托人的那个精明强干的伙计是个难对付的家伙,这家伙可能耍一些狡猾的花招。我总希望能把这些事情理出个头绪,结果还是在失望之中作罢,最后只好将它们暂时放在一边,反正一到晚上就会真相大白了。
我离开家的时间是九点一刻,我从公园穿过去,这样就可以穿过牛津街直接走到贝克街。门口停着两辆双轮双座马车。当我来到过道的时候,就听到楼上传来了声音。当我走进福尔摩斯的房间时,看见他正和两个人说得相当热烈。其中一个人是警局的侦探彼得·琼斯,另一个人面黄肌瘦,个子比较高,他头上戴着一顶很有光泽的帽子,身上穿着一件厚厚的、看起来非常考究的礼服大衣。
福尔摩斯说:“好了,咱们的人都来齐了。”他一边说着,一边扣上他粗呢上衣的扣子,又从架子上取下了他那根笨重的打猎用的鞭子。他又对我说:“华生,苏格兰场的琼斯先生我想你认识吧?那么让我给你介绍梅里韦瑟先生,他也是今晚我们这次冒险行动的伙伴。”
琼斯一脸傲慢地说:“医生,你看,我们又再一次在一起搭档追捕了。我们的这位朋友可是一位追捕能手。只在一条老狗的帮助下,他就会将猎物捕获。”
梅里韦瑟可并不乐观,他说:“但愿这次的追捕不会成为一次徒劳无功的行动。”
琼斯警探却趾高气扬地说道:“先生,你应当对福尔摩斯先生抱有信心才对,他有他自己的法子。恕我直言,他的那些办法有点儿太异想天开,但他至少具有成为一名侦探所必须要有的素质。有那么几次,比如阿格拉珍宝大盗窃案和肖尔托凶杀案,他判断得比官方侦探还准确。我这样说也并非夸大其词。”
那个陌生人闻言说道:“琼斯先生,既然你已经这样说了,那我就没有意见了。但我还是需要声明,我把打桥牌的时间都错过了,这可是我二十七年来唯一一次周六晚上没有打桥牌。”
歇洛克·福尔摩斯说:“我想你会觉得,你在今晚所下的赌注要比你以往所下的都大得多,而且这次牌局绝对堪称激动人心。梅里韦瑟先生,对你而言,赌注大约会有三万英镑;而对琼斯先生你来说,那个赌注就是你要逮捕的人。
“梅里韦瑟先生,约翰·克莱,这个盗窃犯、杀人犯、诈骗犯、抢劫犯,是个年轻人,但他却是一个犯罪集团的首脑人物。我觉得逮捕他比逮捕伦敦的其他任何罪犯都要重要,他是个值得留心的家伙。这个年轻的约翰·克莱,祖父是王室的公爵,而其本人曾经就读于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他的脑袋瓜就像手一样灵活。虽然我们经常能够得到他的一些线索,但我们始终不清楚他人到底在哪里。他上个星期在苏格兰砸烂了一个婴儿床,而下个星期却在康沃尔筹款兴建了一个孤儿院。我注意他很多年了,但是从未见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