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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种事吗?”木场问,“割下别人的臀部的肉?”

“哎,那起案件因为证据不足而被判无罪,虽说如此,但听说嫌犯挖出少年被害者臀部的肉和眼珠,给生病的哥哥。那哥哥的病是——癫病。”

“那,那么……”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因为对癫病的无知与偏见所衍生的罪行。但是有这类以人体为药材的恶心民俗疗法流传,也是事实。听好,人的身体是可以入药的。明治二十年,在大分县发生过为了医治母亲的眼疾,杀了妻子将其肝脏给母亲吃的案件。”

“但那是所谓分尸案吧,骨头呢?很难相信这么想要得到——如果是内脏或肝等等的,好像还能理解……”

“沒那回事,可以做成药的,不止肉和内脏。看看汉方吧,骨头也能做药。在明治初期,京都曾经有一种叫做‘HIE药’的梅毒特效药风行一时,那是用从坟墓挖出来的头盖骨当药材。贩卖者在明治十六年遭到逮捕,但事实上他已经贩卖了七年。明治十九年,同样在京都,有个女孩想要治好中风的父亲而挖坟盗骨,结果被捕。这在从前是常有的事,明治三年甚至发布过禁止秘密贩卖人胆、天灵盖、阴茎等等的禁止令。”

“那么申义真的是为了父亲的病,为了治愈癫病?”

“对,身为孝子的他,知道父亲的病被社会所厌恶,大概一直暗地里试着自己治疗。刚刚提到的《本草纲目》的‘人部’里,记录许多有关天灵盖的功效和处方。啊,所谓天灵盖就是头盖骨、骷髅,被称为穹窿天象、泥丸宫、神灵聚集的骷髅,包含了民俗迷信,想想看,可是治疗万病的至上灵药呢。”

“也就是说,佐田申义偶然从宗像民江那里听到有关骷髅的事,只因为想要那个,于是积极地与民江交往,还干脆答应与朱美小姐结婚。是这样吗?”

“应该是吧,连民江小姐等人对于骷髅的事,以及那下流的双重生活,一切应该都禁止对外公开。对吗?”

“当然。”鹭宫回答。

“应该是吧,连朱美小姐都沒有察觉,那应该执行得很彻底。本来申义先生是不会知道的,但是……”

“弄错了,”伊佐间说,“那叫民江的人弄错对象了。”

京极堂好像缓慢地点头。

“原来如此!原来是这样啊。”鹭宫提高音量,“那天,那个晚上邦贵不听劝阻跑出去了。他大概慌了吧,无论如何都想要骷髅。我也慌了,但是,太迟了。邦贵从朱美家夺取骷髅,并且放火。当时,就是那时候,民江独自去找邦贵,沒有回来。就是那时候将邦贵……”

“跟申义先生搞错了,而问了有关骷髅的事吧。那是他们第一次相遇,应该不会错吧。那奇遇是不幸的相遇,而让朱美小姐更进一步陷入不幸。”

朱美什么也沒有回答。

取而代之的是鹭宫用有点凌乱的语气,仿佛自言自语般地说:“邦贵很自大,我的哥哥也是如此,鹭宫家的长男都受到特殊教育。自傲自夸,绝不成为低贱之人,无论如何穷困,我才是正统的皇位继承人——所谓的帝王学。对邦贵而言,为了北朝的天皇陛下去当兵,简直是无比的屈辱!因此在征兵前,必须想办法做点什么。朱美的话无异是天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