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年轻,依然美好(第29/46页)
因为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所以我就分几个方面来讲吧,首先说说婚前性行为的问题。我的个人意见是,我不赞成以结婚来界定一个人什么时候应该开始性生活。男欢女爱,本是最正常、最自然不过的事,年轻的姑娘小伙子,身体成熟了,有生理方面的需要了,那就顺其自然,老压抑它干什么?这不就是大自然赋予咱们人类的天性吗?简称人性。以婚姻来作为性生活开始的标准,是用社会道德、规章制度之类的东西,来制约和压抑人性,这是违背自然规律的方式。特别是要求女人保持婚前处女,是完全不顾女人自身的生理需要,把女人的身体作为婚姻的祭祀品,以向未来的丈夫奉献自己的贞操来保障婚姻,换取丈夫的尊重和爱。我们且不说这种事情对不对,退一万步来讲,在我们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这种做法行得通行不通就是一个问题。要知道每个人的人生际遇都不尽相同,并不是每一个人最后嫁的那个人,都是她最爱的那个人,也并不是每个人都会顺顺当当地在十八九岁恋爱,二十几岁就和爱人结婚了。现在大龄男女青年这么多,有时候也不知道还要继续等到什么时候才能结婚,或者有的人干脆一辈子就没结婚也是有的,难道就因为不结婚,就要做三四十岁的老处女和老处男吗?人生苦短,青春宝贵,真爱更是无价啊,一个人如果这辈子不能和最爱的人结婚,也就罢了,但如果一辈子都没有和自己真爱的人做过爱,那该是多么遗憾的人生啊!
话说回来,你那位朋友出的主意,我看也是一个馊主意。什么叫做“可以考虑发生一下关系”?就像你说的,即便不是为了婚姻守贞操,也不需要为了发生关系而发生关系,为了摆脱一个处女的头衔就随便找个人上床,这太可笑,也太荒谬了。看起来好像是蛮开放的,但实际上这和把自己的身体当成婚姻的祭祀品有什么区别啊,根本都是一码事,都是对自己的身体、自己的感受的不尊重。一个女人,为什么会想和一个男人做爱?那是因为她也想拥抱他、亲吻他、渴望他,一如他渴望她一样;喜欢他的身体,一如他喜欢她的身体一样;渴望把自己交给他,一如他渴望得到她一样。有人说,这是欲望,不是爱情,其实爱和欲本来就不是那么容易分清的,即便非要分开说,那么好,退一万步来讲,如果我们希望和一个男人做爱,如果没有爱情,那么至少要有欲望吧。而欲望这种东西,是最自然最正常不过的,不是说你和哪个男人有了一张结婚证就立马对他有了欲望,也不会是你“考虑一下发生关系”就会考虑出来欲望。这是不用任何人来告诉你的,不是我,也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身体告诉你的。它来的时候,一定会明白无误地让你知道。只要你有勇气面对它,承认它,像一个成年人一样地知道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就好了。
所谓忠诚于自己的感受,有时候不仅仅是表现在我想要什么的时候就勇敢去面对、去追求,还包括我不想要什么的时候我就不要。是处女又怎样,不是处女又怎样,那都是你自己的事情,谁有权利去评价你的生活正常不正常,我们为什么要因为我是谁而感到羞愧?长期以来,我一直觉得所谓“正常”的人们对所谓“正常”的标准理解很狭隘,很自以为是。有一次,我采访一个心理学家,也问过他类似的问题,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属于不正常。她告诉我说,人的身体、心理,以及成长各自有异,其实很多的生活形态都可以被算在正常范畴之内,在不影响他人的通常情况下,只要你自己能够接受它,觉得舒服合适,它并没有引起你内心太大的冲突和矛盾,不影响你的日常生活和行为,不影响你的思维判断,那么它就没有什么不正常的。所以,你也没什么不正常,也没什么不好的。谁也没资格说你不正常,别听他们那一套。没有必要为了把自己搞得所谓“正常”了,去勉强自己做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