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的金戒指(第2/3页)
警察把爸爸带走,进行调查。不过爸爸拿出了所谓的“不在场证明”。他先去蓓蕾咖啡厅喝咖啡,后来又去阿福撞球场玩撞球,最后,他还去了艾利酒吧,和胖太太的丈夫一起喝了两杯啤酒。每个地方都有目击证人,证明爸爸并不在凶案现场。
但是,在这个晚上,爸爸仍然有许多机会可以回家下手。于是,小镇上开始出现了许多非议。许多居民认为,那晚他之所以答应让我们姐弟看电影,是为了支开我们,以便作案。但他们也没有十足的证据。
当时,只有一个人认为爸爸是无罪的,他是一个新来的警察,但没有多少人赞同他的看法。因为警方在验尸的时候,发现妈妈的一只手被凶手砍掉了。妈妈的手一直没有找到,谁也不知道它去了哪里。而那位新来的警察认为:凶手一定是个性变态,是他杀死了妈妈,并砍掉了她的手,因为凶手一定有“恋手癖”。
“你一定听说过有‘恋足癖’的人,”那天我听见他在对警长说,“还有的人是‘恋物癖’——他们疯狂地喜欢女性内衣……”
这些新名词对警长来说,从未听说过,其他人也没有听过。大概多少年后,他们也不会听说这些词汇。
尽管这一观点没有引起多数人的共鸣,但新警察仍然坚持自己的判断:“凶手肯定是个有‘恋手癖’的人!”
这桩凶杀案还有其他的疑点:雪地上没有留下任何足迹;此外,家里放着的一把祖父做的木柄切肉刀也不见了,警方一直没有找到。
由于没有一点头绪,这个案子不了了之,被淹没在时光的尘埃之中。最后,没有任何人被指控。我经常在心里想:假如爸爸被警方指控,然后再被宣判无罪,也许会洗脱他身上的嫌疑。可现在,几乎全镇的人都认定爸爸是杀害妻子的凶手,尽管人们当着爸爸的面不说什么,但是,人们彼此心照不宣。
妈妈离开我们之后,我和姐姐的生活更加困顿了。在家里,我们俩很少和爸爸交谈,甚至尽量避开他。但在这样小的房子里,这可不是一件容易事。每到夜晚,我和姐姐在做功课时,爸爸总是冲着我们抱怨说,镇上的人们总是对他冷眼相待。
“人人都认为是我干的,”他说,“可你们知道,凶手不是我!你们知道的,对吗?我怎么能对你们的妈妈做那种事,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爸爸平生从不在乎别人,可如今却会因为别人的眼色而感到烦恼不安,真是奇怪。妈妈去世以前,爸爸从来不喝烈酒;可现在,他每天回到家后便闷坐一旁,自斟自饮,直到喝得酩酊大醉。夜深的时候,爸爸都会醉倒在床上,虽然他不会打我和姐姐,可他喝醉后的样子,更让我们无法接受。
最初,我和姐姐都认为爸爸可能会再婚,因为邻居们都知道,一直以来,爸爸都对朱迪小姐“有点意思”。朱迪小姐是镇上学校里教四年级的老师。“对……有点意思”是我们牧师常用的词。
记得妈妈还活着的时候,爸爸并没有过多地表现出对朱迪小姐的好感。有时候,我们去参加镇上的集会时,爸爸也主动和朱迪小姐打招呼,甚至还试图搭讪。这时候朱迪小姐总是皱着眉头,对爸爸微笑着摇摇头。
妈妈去世以后,爸爸几次邀请朱迪小姐参加舞会,甚至还买来电影票请她看电影。但爸爸的几次努力都失败了,朱迪小姐拒绝了他。
我猜想,也许朱迪小姐心里对爸爸没底。毕竟,爸爸身上还背负着杀害妻子的嫌疑。但无论什么理由,总之,在一年后,朱迪小姐和一个加油站老板结婚了。这意味着爸爸永远没有机会了。
自此以后,我和姐姐的生活越来越糟糕。姐姐中学毕业后,进入了一家矿工医院,成为一名实习护士。我知道,她是在等我毕业,然后一起走。因为在很早以前,我们就决定:我们在长大成人之后就离开这个破碎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