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春藤(第12/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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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二次瞥见房东;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上次是瞅见他坐在汽车中菲利普斯先生旁边,正开过他父亲栽种的山毛榉树荫下的小道,而这两眼都让人困惑。早先那次他在车中,我很难打量他。车开过去后,我的脑海中留下了菲利普斯先生更清晰惊人的画面——他在主人的陪伴下是快乐的,一点都不暴躁,更像一个经理,像有了完整的自我,对自己的职责和价值有正确的理解。

第一次见到房东后,我的想象开始对他的形象玩起把戏,让他时而慈祥,时而上衣紧扣,戴着墨镜,长着隐居者霍华德·休斯那样的长发。而这一次,我一看见他他就扭过头去(我们两个一般紧张),再也没回头看,因此记忆中和第一次一样震惊。

我是在远处看到他的,差不多在走过老玫瑰花圃(花圃中现在没有了玫瑰,只剩荒芜的荆棘,头一个夏天芳香四溢的华贵的紫红色玫瑰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踩上布满雏菊的草坪的地方。

他坐在灿烂的阳光下,在魁梧的万年青投下的斑驳阴影中。这儿有大片万年青,草坪边、部分损坏的大温室旁以及屋子外的树丛里,树丛间有小路,但我从未探索过,怕打扰到房东,怕遭遇这样的场面。

他坐在帆布靠背的安乐椅中晒着太阳,面朝南,背对着我。他戴着宽檐帽,帽子遮住了他光秃秃的脑袋,正如椅子的帆布靠背遮住了他后背和身子的赘肉,让人辨不出形状。

我记得第一次瞥见他时他的姿态:在汽车仪表盘前轻轻挥手。这动作怯生生的,因疾病产生的羞怯,与很大的虚荣同时存在的羞怯(正如我所想)。并非不想被人看见的神情,而是希望被人认出、称赞。这挥手也透着仁慈。

这第二次的瞥见也留下了一个清晰的印象:盘着的腿和光溜溜的膝盖在阳光下发亮,短裤紧紧地包裹住圆滚滚的大腿。房东对裸露和爱护身体的渴望——菲利普斯先生和租车人布雷都告诉我房东年轻时长得一表人才,如今这皮囊成了相反的现实:自我放纵和缺乏活动导致的肥胖。

野地的阳光与肥胖的腿上闪耀的阳光这几个细节为我确定了季节。我当然知道天冷时他总是躲在房间里,好天气时才出门。他生来就拥有一栋豪宅和这个郡最潮湿地区的开阔视野,在河岸上、在山谷中(我从另一条散步路径的观景点往下看,发现整个山谷雾气弥漫)。但他的本能却是地中海式的,是热带的;他热爱阳光。怠情,习性,朋友圈,希望待在他的价值被知晓的地方——也许这几点令他留在了继承来的宅子中。如果他能带上朋友和社会关系,带上别人心目中他的社会价值以及一切保护他的东西,他也许会搬走。但他一直住在宅子里,他扎根在这里,同时梦想着身在别处,以自己的方式梦想着。

他送过我几首诗,在我做他房客的第一年——写的是克利须那神和湿婆神。菲利普斯太太用打字机打出来后亲自送到我小屋。这是房东欢迎我的表示,菲利普斯太太也对送诗这一行为表达了自己的敬意。她仿佛成了我和房东之间的联络人。我觉得这是一种客套,但实际上显得很殷勤,让我在小屋住得安心了。

克利须那神和湿婆神!居然出现在这条河边(康斯特勃和谢泼德笔下的),在这片土地上!房东写这些并不是因为这些神明一时风行,他浪漫的印度情怀其实由来已久,承袭自帝国荣耀的岁月,像他的房子一样。在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英帝国国力强盛,主宰世界,其后权力和荣耀开始从内部瓦解。拉斯金①主义摒弃了工业主义的粗俗,摒弃了上流社会或者说文雅的鉴赏力,一种差不多是有赖金钱、《黄皮书》、渐渐融化成知觉的哲学、感性养成的鉴赏力——房东对印度的情怀也是受这些驱使而形成的,植根于英国、财富、帝国、荣耀之观念、物质的餍足,以及巨大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