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程(第19/37页)
高大的窗户冲着花园,更准确地说是冲着疏于打理的土地。花园通向地铁的高墙。那里有棵树,还能看见附近土地上的树。地铁站砖墙的阴影投在地上,那块地更显得光秃秃的。这还算合我意,我喜欢那种色彩,喜欢封闭且荫蔽的凉爽空间。
哈丁的午餐桌上还有其他朋友。哈丁先生是餐间的明星。我觉得他醉了。他酒量不好,却一直在喝。哈丁太太——我也不记得她的容貌——和安吉拉负责上菜。哈丁先生负责说话。他不仅是明星,也是喜剧演员。他深知自己是谁,同认识的人说话带着自信。那些人会对他的笑话报以大笑,非常欣赏他的举止。
他之前是在家里哪个房间喝酒了还是去了酒馆?我对伦敦的酒文化没有了解,没有人可询问,也不知道该作何猜想。我对酒馆一无所知。我不喜欢酒馆的概念;我不喜欢人们去一个地方只是为了喝酒。我把它和家乡朗姆酒店铺的耍酒疯联系起来。普通人觉得伦敦街头的醉汉好笑而不是可恶,这让我惊异。同样,哈丁先生在餐桌上的醉意没有遭到客人鄙夷,反而得到容忍甚至尊敬,这让我有点惊讶。大伙儿听他说话。我分不清他操的是哪种口音,我觉得听上去不错,像是电影里的。
午餐最难忘的一刻是哈丁先生讲故事。我记得哈丁先生说话的时候安吉拉咯咯笑,还记得哈丁太太面无表情。
我不记得哈丁先生讲了什么故事。但是有一刻他缓缓地说,刻意的醉酒的口音充满了房间:“我的一个老婆——奥德丽,对了奥德丽。”然后他直接对哈丁太太说:“你记得奥德丽吗?”哈丁太太没有大笑,没有微笑,没有直视哈丁先生,她面无表情,说:“我喜欢奥德丽。她那么甜美。”
这对话让我着迷。对我而言过于复杂,是大城市才有的对话,像是电影、戏剧或者书里的内容——正是我到伦敦来寻找的东西,正是那种助我成为作家的素材。后来,不论是在伦敦的寄宿房,还是在牛津大学的学期或假期里,我在写很多篇文章的时候都带上了那个片段。虽然我因缺乏社交知识而无法对此加以渲染,简单来说,我不知道哈丁先生那天早晨做了什么,不知道他去过哪里,下午要去何处;虽然我没怎么见过这个人,也无法判断他说的话;虽然我甚至从未想过打听一下他是否上过战场,或者是否一直在伯爵府喝酒打发时光。
我为哈丁先生和那段对话设了个背景:伦敦一栋大房子里的周日午餐。在我写的有些篇目中,我有意改善了每个人的处境。我也改善了自己的境况(没有明显吹嘘),因为听到并且记录那段对话让我觉得自己像个我所认为的体察人情世故的作家。那段话给了我,一个作家,极大的乐趣,丝毫不输于当时哈丁夫妇所得的乐趣。
但是哈丁先生是个怎样的人?我还有其他线索来还原一个更完整的人吗?他真的从我的记忆中消失了吗?我除了记得一个中年秃顶的白人,一种慵懒做作的讲话方式之外,还记得什么?他知道这桌客人中这个十八岁的人是个作家,知道这个作家珍视他的话,还回到房间记下来了吗?他无从知晓。这世故,这表演,是为了桌上的人;这是哈丁先生可以挥霍的东西。事后看来,那点推理令他比我当时记录下的更有趣。我搜集大都会经历和素材的激情,打造自己作家声望的激情,对解读从其他作家那里获取的一知半解的素材的过度热情,以及全身心的投入,这些阻碍了我记录事实。如果我的脑子不是那么满满当当,如果我没有受那么多教育,我会将事实看得更清晰。
在写哈丁夫妇的对话时,正如我所言,我经常改善每个人的处境。但是现在,因为我在庄园和菲利普斯夫妇的交集,以及和租车人布雷的接触,我把伯爵府的午餐看得比当时更轻了。我把参与者视为出身卑微的仆人,那些受仆人服侍的上流人士因战争而离开,留下一栋被洗劫的房子,如今里面净是外国人。因而很有可能,哈丁先生字斟句酌的演讲不仅是酗酒者酒后的刻意表现,也是仆人对文雅的精准模仿,他的元音发音会在行家面前露出破绽。但在午餐中,哈丁先生是安全的。对他的英国朋友来说,他的世故和机智是熟悉和受喜爱的表演。他的英国派头在外国人面前,在安吉拉和我面前,完美地取得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