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程(第14/37页)

那个黑人第二天早上在游客舱的休息室找到了我,向我道歉。他高而瘦,衣冠楚楚,精致的夏装让他显得瘦骨嶙峋:多骨的膝盖和尖锐的胫骨。他谈吐优雅,比在那间高级舱时安静多了。他以为事务长办公室的人带他穿过游客舱的门,是真的要给他找一个更好的不拥挤的客舱。但看到我他就不那么想了。他知道我成了少数族裔保留地的核心。他说他了解美国人。他还告诉了我什么?除了种族热情之外,他还有什么?他这么狭隘吗?我都不记得了。我好像没再见过他。

一个女人——年纪不大,但比十八岁的我年长——某天在船舱里跟我讲了更多他的事:明显他给一些乘客留下印象。这女人说,他厌倦了美国的偏见;她带着理解和仰慕谈起他。她说他要去德国生活。他的妻子是德国人;他在德国军队服役时遇见了妻子。他渐渐地喜欢德国人了。真是奇怪的经历!

在波多黎各出现过去哈莱姆区的特立尼达黑人,穿着紧身外套。这会儿是个去德国的黑人,来自哈莱姆区或者美国其他黑人区。他们都有与我相像的一面。但是我的亚洲背景抗拒和他们作比较;而且我远行是为了成为作家。我因害怕而不愿接受或面对其他事物;不论作为普通人还是作家,这点都不太可取。种族问题不是我理想的作家的写作素材,我尘封了自己的经历。甚至当我成为作家多年以后,我都没有找到应对那种困扰的方法。

我用不可擦铅笔写作。我记下了对话。这个“我”是超然的,是个记录者,了解世情。

一个人日夜站在船头,盯着前方灰色的大海。当终于在南安普顿上岸时,我有一刻感到一种愉快的错觉,脚下的大地在移动,就像过去五天船的移动一样。

我乘船到了英国。旅客终点站是新建的。有着美丽名字的南安普顿,战时被炸毁。新终点站展望未来,但是轮船很快成为过去的事物。

*

在大西洋的黑暗之后是色彩。去往伦敦的火车上能看到鲜艳的色彩,傍晚的光线。这是延伸的黄昏:对习惯了热带日夜等长的人来说颇为新鲜、迷人。光线,黄昏,这个时间在家里会是夜晚了。

但我们到达滑铁卢车站的时候已是晚上了。我喜欢车站的格局,规模大,有很多站台和高大的屋顶。我喜欢那些灯。在家时我习惯了公共区域——或者那些我知道的学校、商店和办公室——只在自然光下工作,我喜欢火车站夜间这种繁忙的骚动以及灯火通明。在我眼里,在灯光下工作的车站工作人员和乘客仿佛是戏剧中的人物。车站灯光映照出(正如纽约街道给我的印象)一个有天篷的世界,一个巨大的内室。

在轮船上待了五天,我想出去。我尤其想去影院。我听说伦敦的影院不间断营业;在家我习惯了固定时间放映电影。“不间断”的概念非常吸引人——这正是大都会做事的方式,暗示了人的忙碌。但这会儿即使对伦敦,对伦敦这个大都会的人们而言,都太晚了。我直接去了伯爵府的家庭旅馆。我在这儿订了两个月的房间,然后去牛津。

小房间长而窄,庞大的黑色家具让它更暗,墙上光秃秃的。整个房间比我在哥伦比亚号轮船上的客舱还要空,比我在纽约住的惠灵顿宾馆的客房还要空。我心头一紧。但看到窗外的风景我又有几分喜悦,这是几层楼上,能看到街灯明艳的橘黄色亮光以及投射在树上的光影。

从温暖而充满橡胶味的轮船中走出来,告别密闭的船舱和走廊上空调的气味之后,这里的早晨尤为清新,弥漫着一种甜腻的牛奶味道——鲜牛奶我鲜少见到:我们都吃克林姆牌的奶粉和炼奶。浓郁的牛奶味混合着烟灰味,又被不通风处蟑螂似的陈灰味道盖过去。这是早晨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