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罗生门(中)(第2/13页)
安力为翻开记事本,取出了一张小纸片,递给林念祖。这是根据千行制作的时间表而修改的简易版表格,其中删除了准确的时刻内容,只留下了日期、地点、事件三项。
“这是三宗案件,以及两个离奇事件的‘时间’简表,请务必仔细回忆。如果可以证明在案发的时间之内你不在犯罪现场,那么就意味着替自己洗清了嫌疑。”
林念祖摊开时间表仔细看了一会儿,也翻开了自己随身携带的一个黄牛皮记事本,一一对照,然后开了口。
林念祖:“嗯,那就从这里开始了,是……家母失踪的那天晚上,十一月九日。那天晚上我在黄龙大酒店和几位领导吃饭,有开发区管委会的金处,云南省住建厅的钱处,以及云南省旅游总公司的姬总,一共六个人,晚上十点十分结束的,因为钱处他们都要赶晚班飞机赶回昆明,所以早早地就结束了。安排好司机送走他们之后,我就开车回了家。到家的时候我看过表,应该是十点四十,这一点,门口的保安和监控可以证明。和俊赫他们不一样,我的住处在北面大运河广场的金色豪庭。因为我晚上的应酬比较多,住在荣府怕打搅了家人的睡眠,所以就在外买了房子。”
安力为:“从黄龙到金色豪庭,开了半个小时?”
林念祖:“二十分钟吧,安排车辆送走各位客人大概有十分钟,那天我开得也不快。每天的这个时候对于我来说很珍贵,是与一天的繁忙事务暂时告别的时刻,我不会像白天一样赶时间,而是喜欢慢慢地开车回家,享受一下夜晚清新的空气,放松一下自己。”
安力为:“你平时都自己开车吗?”
林念祖:“夜晚回家的时候一般都是,除非我喝了酒。我很少喝酒,那晚也没有喝,所以是自己开的。白天公务时间的话,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司机来开,只有少数情况下才会自己开,没有一定的规律。”
安力为:“那晚开车回家的路上,就没有遇见什么熟人,或是进二十四小时超市、小卖铺买过什么东西吗?”
林念祖:“没有。”
安力为:“嗯。毕竟也不算太早了,又是在开车。只是如果途中有什么可以证明的话,比如超市购物小票,那就比较完美了。”
林念祖:“确实没有那样的东西。”
安力为:“没关系,请继续。”
林念祖:“第四次亡灵出现的时候,我一直和你们在一起。”
安力为:“对。我是你的证明人。”
林念祖又看了一眼记事本:“家母遇害的那个早上,我还在熟睡,不过,不是在家里,而是在凯琳豪格·湖边邨酒店的一八一八房。因为前一夜闹鬼,我精神很疲倦,车开到庭湖边时困得不行,于是找了个熟悉的酒店睡了。我是七点半起床的。我的生活很规律,每天都是这个点起床。醒来后打开电视,正好是早间国际新闻,然后我打电话叫了早餐到房间。我习惯在吃早餐的时候看新闻,然后在八点十分左右出门。那天也是如此。之后,我开车来了办公室。得到家母遇害的消息,已经是临近中午了。”
安力为:“是央视的早新闻?还记得说的是什么吗?”
林念祖:“记得。先是三中全会的报道,后来是陕西哪儿发生了小范围地震,具体是哪个县我记不得了。哦对了,还有Lady Gaga发行了新的专辑。”
安力为:“你记性不错啊!”
林念祖:“还行。可能是换了环境的缘故吧?在家可记不住这些琐事。”
安力为:“在睡觉的话,出门之前酒店里不会有人看见你。”
林念祖:“没错。服务生送早餐来,大概是十分钟之后。他是那天早上第一个看见我的人。案发时间应该是……五点吧?不过,湖边邨是五星级酒店,监控系统应该很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