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迷雾中的光(第9/18页)

第一个回合,千行便看出了开局的高下。现在,他只是用巧妙的方法来缓解俊赫的步步进逼,试图采取黏着法,消磨对方第一波攻击的意志。

这的确是个聪明的方法。在双剑黏着的时候,本来具有优势的人一般会因为无法短时间取胜而消磨了意志,因此与其陷入僵局,不如暂时主动撤出黏着态势。即使是高手企图主动撤离,也难免不会留下片刻的破绽。而就是这一丁点的破绽,就可能令弱势者反败为胜。

千行的步伐停了下来,顶住了俊赫向前推挤的力量。

两人各不相让,双方保持这种姿势。

俊赫将剑身微微挪动,似乎想迫使对方以为自己已经露出破绽,但千行始终不为所动,保持着以静制动的姿态。

突然,俊赫的身子向下一沉,剑身转到了千行的剑下面。

千行心中暗叫“不好”,连忙向后一跃。

俊赫以蹲身迅速突进,以逆风之型,向千行的腰部袭来。

千行连连后退数步,调整自己的身形。

没等他站稳脚跟,俊赫的身体已经腾空一跃而起,剑身转为袈裟斩,向着千行的右面劈空而来,剑尖稳稳地落在千行的面甲前方一寸之处。

仅两个回合。胜负已分。

千行无奈地后退一步,垂下了手中的剑。

俊赫也将剑缓缓收回,交到左手,握于腰间。

千行向俊赫深鞠一躬。俊赫也向对手还礼。

比赛以俊赫的胜出而结束。

“承让。你今天心事重重,所以不能专心致志,让我得了便宜。”俊赫一边将竹剑放在架子上,一边说道。

“技不如人而已,哥哥客气了。不过,今天确实有点收获。”

“是……发现什么线索了吗?”

“要说是线索……恐怕现在还无法确定。不过确实有了点思路。”

“哦?”

“俊赫,你知道密室杀人吗?”

“略知一二。在推理小说中,密室杀人是完美犯罪的一种类型,也是很高级的表现形式。”

“是啊!”千行叹道,“玲珑屋一案,凶手就体现了密室杀人的特殊形式呀!”

“我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凶手为什么要如此麻烦地制造密室呢?这一点,值得我们去思考。说到制造密室的动机,我觉得无非是三类。其一是凶手必须制造密室,只有这样才可以令警方的侦破陷入僵局,最终不了了之;其二,彰显自我,凶手并没有密室杀人的必要,但存在展现其智商或是别的心理需求;其三,转移视线,凶手可以用别的形式杀人,但为了逃避罪责,隐藏自己,栽赃别人,他需要偷换概念,转移警方的视线。在我看来,动机就只有这三点。即使在汗牛充栋的推理小说之中,密室的形式千变万化,最终也逃不出这三种动机的类型。”俊赫若有所思但又坚定地说。

聆听着俊赫的言论,千行不由得鼓起掌来。

“看来,俊赫君对完美犯罪很有研究啊!”千行赞道。

“承蒙夸奖!多年来,品读推理小说成为我业余生活的一个爱好。不过……对于完美犯罪的存在,我一直保持质疑的态度。不知千行你是怎么看的?”

“所有推理小说中的完美犯罪,都不能被真正意义上称为完美犯罪。”

“哦,”俊赫颇感兴趣,“怎么讲?”

“所谓完美犯罪,从概念上讲,就是完全不能破解的犯罪。而所有的推理小说,原则上都必须破案,否则不能满足推理小说针对读者的基本需求。因此,完美犯罪不断出现于推理小说之中,这种现象本身,就是一种悖论。”

“嗯。千行的……‘悖论说’很有见地。说下去。”

“推理小说中之所以频频使用‘完美犯罪’,那是作者普遍采取的一种夸张手法,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吸引读者的眼球。用得多了,便在作家和读者之间形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默契。实际上,这类所谓完美犯罪,应该被称作‘准完美犯罪’。它可以无限接近纯粹的完美犯罪,但不可能与之完全等同。这有点类似于数学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