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第二章 论后悔(第5/7页)
我一向我行我素,保持完整的自我;我的行动没有一桩需要躲避理智,我每做一件事几乎都得到身心各个部分的赞同,没有内部的分裂和骚乱。我自己的判断力决定对与错、褒与贬,而且一旦它认定是错的,便一直坚持。从我有判断能力开始,便始终如此:同样的倾向,同样的道路,同样的力量。在对一些普遍问题的看法方面,我从小就站到了日后应该站的立场上。
有些罪过来势迅猛,我们且撇开它们不谈。但另一些罪过是经过多次内心斗争而又多次重犯的,或者是性格造成的,甚至已变成了职业和营生;这种罪过在一个人的心里植根如此之久,怎么可能不得到他的理智和良心的允许和赞同呢?因此他所吹嘘的悔恨,实在令人难以想象。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人走近神的塑像领受谕示时,便有了一副新的灵魂”对这种看法我不能苟同,除非这句话的意思是,人在领受神示时,他的灵魂必须与他固有的不一样,必须是新的,是为这一特定时刻而准备的,因为他原有的灵魂太不纯洁,太不干净,不适合这一神圣的仪式。
在一切方面,毕达哥拉斯学派都反斯多葛主义的训诫而行之。后者要我们改正我们在自己身上发现的不足和恶习,但不要我们为此感到懊恼和郁郁不乐。前者让我们相信,他们对自身的不足和罪过深感内疚和悔恨,但我们丝毫看不出他们有改过自新,与过去决裂的意思。然而不除掉病根,就不算痊愈。假如把悔恨与罪过放在天平的秤盘上,悔恨会重于罪过。我认为对神的虔信是最容易假装的——如果不按神的训示去规范自己的言行和生活的话。虔信的实质是深奥的,隐秘的,而其表现是容易的,夸张的。
至于我,我可能在总体上希望自己是另一个样子,可能对自己整个人不满意,并且祈求上帝将我脱胎换骨,改变我天性的软弱。然而这种心情似乎不能称为后悔;同样,遗憾自己生来不是天使,不是卡图,也不能叫作后悔。我的行为有其准则,并符合我的身份和地位。我已尽我所能,而对无能为力的事谈不上后悔和内疚。我想,天分比我高、人品比我端正的人不计其数,然而我无法因此而改善我的天分和人品,正如我的肢体和精神不会因为想象他人的强健而变得更强健一样。倘若想象和渴望更高尚的行为会产生对自己的行为的悔恨,那么我们连最纯洁的举动也该后悔,因为我们明知比我们优秀的人把它们做得更完美、更得体,而我们想做得一样好。当我用老年的眼光检查我年轻时的行为时,我觉得它们都端方而有序,我做了我的能力范围内的事。我可以毫不自夸地说,只要情况不变,我会一如既往。这不是一个污点,而是我为人的基本色彩。我不知那种肤浅的、平庸的、做给人看的悔恨为何物,我认为的悔恨必须触动我的整个身心,使我撕心裂肺般痛苦,犹如上帝注视着我一样。
说到经商,由于管理不当,我失掉过多次成功的机会。然而我的决定是正确的,是根据彼时彼地的情况而采取的。我拿主意总是遵循便捷、稳妥的原则。我认为,我过去所做的决断是明智的,即便一千年后,遇到同样情况,我还会这样做。我不看现在事情是什么样,而看我研究它的时候是什么样。
任何决策的力量都寓于时间。环境和事物本身都在不停地运转和变化。我一生中有过几次沉重的,对我至关重要的失误,并非因为缺乏好主意,而是因为缺乏机遇。我们接触的事物都有其神秘不可测的部分,尤其是人性中那种不露声色的、看不见的、连主有者本人也不了解的东西,它们在突发的情况下显露、苏醒。如果我的明智与审慎未能洞察和预见那些神秘的东西,我丝毫不加以责怪,因为它的职能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如果事情的结果证明我错了,而对被我否定的一方有利,那也没办法,我不抱怨自己;我怪命运,而不怪我的工作;这不叫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