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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的日记中还有一些自我分析,颇能说明我那时的状态,放在下面:
我认为我不适合用兴奋剂,我认为它是那些平时不习惯思考的头脑的良药,而我不行,我最兴奋的状态不在于形体表现、性欲、控制之类,而在于表现头脑中的思想,当思想在我头脑中硝烟弥漫时,我没有感到放松,而是感到一种思想的痛苦与快感,与我平时具有清醒的意识时并无两样。因此,我推断,在我个人的生活当中,我以为无所谓的精神生活,实际上已占据了不少世俗生活的领地,我在长期的孤独中,渐渐变成了一个现实生活的思考者,而不是生活者,这使我有时越过了普通生活,也就是说,被普遍意义上的生活抛之门外,这样的效果是,我很不快乐,我对知识分子的生活方式不熟悉,通过东拼西凑的自我教育,慢慢地有了一点叫我莫名其妙的精神生活,我想,这不对头,会让我变成一个精神病患者,因为精神生活不符合我的天性,对我来讲,如果我相信精神生活,那么,我便会坠入狂妄,而且,对我来讲,最好的生活是从容不迫的市俗生活,有点钱,有点时间,有点色情,有点可谈论的话题,有点能够分享这一切的朋友,如此而已,而且,由于我缺乏应有的训练与准备,精神生活的痛苦多于快乐,我对痛苦十分畏惧,因此,我要极力争取摆脱,甚至,前两天的经历,使我审视自己的生活之后,决定努力改变一下现状,我想我应立刻投入行动,我的行动最好是继续争取拍戏,多做一些事务性工作,多多与人在一起,创作和拍摄一些轻松的东西,好让我自己感到更自在,除此以外,我还能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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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又磕过几次药,发现磕药生活枯燥空洞,十分单调,没什么意思,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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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经常写作,我很了解一件事,那就是所谓作者的想像力,我认为,想象力即幻觉――那些预言家就是受幻觉强烈袭击的人,他们的预言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根据,他们只是在讲出他们的幻觉,充满丰富幻觉的作品令我很反感,认为那是不负责任地把胡言乱语当才能,有些蠢货竟还理解地说,那是对生活真相的隐喻,去他妈的吧!放着真相不直接说,转来转去地瞎隐喻个什么劲儿呀,也不嫌麻烦!但凡谁要是想在我面前卖弄什么一钱不值的想象力,我都叫他走人滚蛋,什么东西!自己胡思思乱想想就完了,为什么还要写出来发表浪费别人的时间呢?可以说,对于异想天开的作家,我避之惟恐不及,要是我说话算数的话,一定叫他们统统去见鬼,写到这里我直后悔前面提到的博尔赫斯,把他与中国谜语作者相提并论真是高抬了他,谜语还有被猜出来的时候呢,而他炮制幻觉垃圾却实难猜透,他蒙人可真有一手,当然,作为一个文体学家,他也后继有人,更多新秀将会把他昏话连篇的作风发扬光大,这一点我是不会怀疑的。
可我怀疑另一点,那就是我的写作,到底里面有多少是幻觉呢?
搞不清,就像搞不清那些遍布世界的宗教到底是算集体迷信活动还是算集体审美活动一样。看来,就任何一件事,说说自己的观点很容易,而按照自己的观点做出来却很难保证,也就是说,说一套做一套完全是社会守则,它置身于人的能力之外,放之四海皆准,唉,如此说来,我犯不着担心我说的是什么了,因为无从着手,我只须不断地说下去就成,管它呢!反正我要写的是一本名著,名著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吸引不管什么人的注意,而不是什么追求真相,再说我还能这么宽慰自己――反正写名著与追求真相也不一定矛盾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