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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到如今,我也懒得再领着读者兜圈子了,我想我还是讲讲我是如何机智地诱奸了嗡嗡的吧,时候已到,故事应该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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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不客气地说,这件事全赖刘琴,还有一部分账要算到小春与菲菲身上,当然,徐静与赵燕这俩姑娘也少不了,正是这些当事人一步步离我而去之后,才剩下我与嗡嗡两人,还得浪费唾沫先从刘琴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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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与菲菲仍在我那里生活,他们多数时间不吵架,可一旦菲菲认为小春对她不够关心,就会吵,小春呢,在他与菲菲单独相处时很好,可一旦他见到菲菲的漂亮同学,就会被她们的美貌所打动,就会幻想换换口味,这时,他往往不够耐心细致,对菲菲的要求有所大意,就会嫌麻烦,他有时会认为,要是弄到一个比菲菲更漂亮的姑娘他就会对她更加好,事实上,他总在幻想着把其他漂亮姑娘编入他的后宫,不幸的是,他不是一个皇帝,甚至是个居无定所的流浪汉,人世间,除了一个他不太爱回的家与一辆夏利车以外,他几乎一无所有,在这个如此势利的社会上,他的想法惊人地不切实际,事实上,就是把比菲菲更难看的姑娘塞入他的后宫都有些难度,想想看,一辆夏利能装得下什么呢?但小春也有清醒的时候,他意识到菲菲十分难得,因此,就会对菲菲关怀有加,这往往发生在两人吵架之后,和好如初之时,此时,两人就会表现出一种幸福的样子,做为旁观者的我便会明白"只有神和野兽是孤独的"那句话的含义,我是说,我认为自己像只野兽。

于是,我便出动,去寻找我的伴侣,管它合适不合适,先变成人再说别的。

我开始尽量与过去的朋友联系,夜间外出,为此,我把存款尽数拿出,买了一辆捷达汽车,开着它四处转悠,到公共场所混时间,看话剧、看电影、听音乐会,流行音乐会也去,连舞蹈都看,画展也去,还换饭馆吃饭,一晚上与几个醉鬼留连于好几个酒吧,总之,什么都行,只要能碰到更多熟人,碰到一个熟人就能把熟人周围的人都认识,这样积累下去,只要花上足够的时间,在北京这种地方,你就会认识几乎所有常在外面混的人。

我就是这么干的,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我就能够在外面搭上姑娘了,可惜我那时没把嗅蜜与选美搞清楚,所以一直暗暗难过,认为出动的效果不甚理想,直到一天在一个酒吧趴在桌上吃薯条之际,耳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请挪一下――"我一回头,是刘琴,我们背靠背坐着,椅子挨到一起,她的衣服被夹在当中,而衣兜里的手机正在响着。

她一笑:"是你呀――"我搬动自己的椅子,对她说,"这电话肯定不是我打给你的。"她找到手机,看了看,一下子关掉:"讨厌,没完没了的,真讨厌。""谁呀?""我男朋友,我在他身边他就劝我多出去见见导演,我要老跟导演在一起,他就打电话让我回去,什么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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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刘琴随便一句话,我立即心领神会,我回头看到她与两男两女坐在一桌,其中一个边说话边指手划脚,还真像个导演,与刘琴在一起的姑娘一副爱听的样子,我回过头,与我一桌的两个酒友正无聊地把头望向电视,那里正播出一场足球比赛,我把椅子横着移了移,又向后移了移,这样,我正好与刘琴能够侧着脸说话。

"你最近怎么样?""最近――我?""是啊――""刚从上海回来――""上谁的戏呢?""老王的――我演女二号。""怎么样?""没劲――贤妻良母型的,你看我像吗?"我笑了笑,没说话。

"你呢?"她干脆把椅子转过来,与我坐并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