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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坐在靠近舞池的一个吧台上,点燃一支烟,边吸烟边喝可口可乐。

从我的视线看去,小春、菲菲和黄黄三个人在舞池里蹦迪,我注意到,作为舞蹈演员,她们可一点不像,两人不知为什么,几乎没什么动作,只是僵僵地站在舞池里,随着音乐略略摆动上身,而且眼睛东瞧西看,不知在寻找什么,很快,我便把目光投向其他姑娘,靠近DJ台边上有个细高挑儿,穿牛仔裤,上身一件紧身毛衣,跳得很起劲,我可以看到她的脸,那张脸在灯光下显得奇怪的漂亮,在众多跳舞的人中显得很突出,突然,我认出了她,但一时之间却怎么也叫不出她的名字,我看了她一会儿,忽然,我把头转向四周,竟然发现很多男的也在看她,有一个甚至馋得张开了嘴――真是一脸傻相!我想到自己竟与这种人为伍,不禁心中暗堵,可是,不往舞池里看,我的眼睛简直就没有任何可看的东西,我只好再次把目光投向那个姑娘,还好,她刚巧被一男的叫走了,看到两个人亲昵地离去,我迅速向周围扫视,发现看客们不约而同地流露出失望的表情,这时,小春他们回来了,他们喝了点饮料,音乐正在放到"宠物店男孩"所唱的《GOWEST》,台上,一组穿着海军服的少男少女在表演劲舞。

"一起跳吧?"小春对我说。

我说:"你们先玩你们的。"于是,他们又去跳了。

接着,我便忽然在人丛中看到了刚才那个在舞池里蹦迪的姑娘,同时,我也终于记起了她的名字,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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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琴与我有些渊源,我不得不介绍一下她,以免大家弄不清楚在我的小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特别讨厌混乱的小说,那种小说犹如抒情诗,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令人头晕目眩,我认为混乱说轻了是轻率与不负责任的产物,说重了就是作者的脑子进水了,不够清醒,那样的作者能有运气找到同样不够清醒的读者,完全是这个世界上的一个不解之谜,很长时间以来都令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议。

长着一张小狐狸脸儿的刘琴曾与我有过一次鱼水之欢,那是半年前她发现自己的男友另有所爱的时候,在此之前,她一直死抱着她的迷信不放,就是我谈过的那种迷信――她认为如果她自己不与别的男人上床,她的男友也不会跟别的姑娘上床,当然,她男友的行为使她终于破除了迷信,解放了思想,而我却意外地因为她转变观念而交了好运,那是在一个聚会上,我和一个朋友老牛与一帮不太认识的人坐在一个饭馆里,先听老牛小声地介绍了一下她的事迹,然后大声地介绍我们相识,她当时拿着一个大号扎啤酒杯大叫:"我怎么喝不醉呀?这是什么酒呀――都五扎了!"我对身边的老牛说:"你看,喝晕了――一定是叫她那色狼男朋友气的!"没想到这句话竟传到刘琴耳中。

她转过头来,盯着我说:"你是谁?"我说:"不是刚刚介绍完嘛――"她说:"介绍了那么多人,我哪儿记得住?"我说:"记不住就算了。"她说:"你刚才说什么?"我用同情而礼貌的口气说:"我说你男朋友也太不像话了。"她却用无情而无礼的口气反问我:"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由于她大叫大嚷,此刻,半桌的人都把脸冲向我们,大家知道,刘琴脾气火暴,最近心情又不好,因此,很可能无事生非,大闹一场,有这种好戏可看,他们当然绝不放过。

我见势不妙,想走,被坐我旁边的半醉的老牛一把按住了:"别别别啊,人家姑娘问你话呢,别走别走。"他伸过头去,对刘琴说:"你刚才说什么来着?"刘琴对老牛说:"他议论我是什么意思?我跟他有什么关系?"老牛转过头看着我:"是啊!也是啊!"一副挑事儿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