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14/15页)
是,这么多年,他倒是像我的亲弟弟,我和他的姐弟情比跟如意的姐妹情倒还要深些。
“本来你的大恩,我应该以身相许的……”
这话听起来一点不像开玩笑。
我气得直嚷:“啊,你为什么要恩将仇报?”
“不至于这么差吧?”
他欲言又止,只是盯着我看。
“怎么?又沾东西了?”我胡乱抹着脸,果然有菜叶挂在脸上。
“如果你实在过意不去,就当租用,赚钱了,再支付我房租咋样?风险够低了吧?也用不着不好意思。”
说不心动是假的。
我迟疑着,不好意思直接“接受”。
老是去面试,纵然内心很强大,有时候也会有一种挫败感。
同绝大多数平凡但坚信自己很独特的女生一样,我也有两个最简单又最奢侈的愿望:一是找个真心爱我的,特别特别浪漫的男人,把我含在嘴里怕化了的那种。
千万别是洪喜这种类型,否则真是生不如死。身为旁观者,我看都看怕了,何况当事人呢?
二是找份可以让自己生活得很好的工作,买水果问老板多少钱一斤不用眨眼睛的那种。
——如果第一个无法实现,请佛祖保佑我实现第二个。
这样将来老了的时候,我还可以跟别人说,单身了一辈子都是为了忙事业。
我已沉浸在多年后自己满头银发靠在养老院的墙根下,同其他老头老太太一边捉身上的虱子,一边炫耀自己当年事业辉煌的老年岁月里。
眼下机会来了。
如果直接接受,唉,还真有点不好意思。
会不会被人戳脊梁骨,说我果然是个很有心计的女人?当初对人家好,都是有所图?
唉,好为难。
洪喜等得不耐烦,从包里掏出一把钥匙,直接塞我手里。
“就这么愉快地说定了。”
这么豪迈的性格,我喜欢!
真心送别人东西,即便别人玩命推辞,你也要拿出比别人玩命几倍的架势,更加玩命地给予。
必须说出“不要就是看不起我”“不要就是嫌给的少”“不要就是在打我的脸”“皇上说如果你拒收,奴才我就不用活着回来了”……诸如此类的话,逼着对方不得不收下。
否则就是压根不想给,表面做做样子罢了。
我很高兴洪喜不是跟我做样子。
*16*
我爸说,这样好像不太好。
我妈跟他的意见截然相反:“你觉得不好,你可以给你女儿买豪车买别墅啊。你还可以养她一辈子嘛。没偷没抢,这么多年的交情了,老洪家又不缺这点钱,有什么不好?”
“等我赚钱了就给市价同等地段的房租,我会跟洪喜签租房合同的。”我说。
“行吧。”我爸勉强同意。
我就这样突然有了一家自己的店。
比中了大奖还要开心。
——说得好像我曾经中过大奖似的。
那是一间130多平方米的底商,除了开店,我还可以搬过去住。
想到终于不用再和我妈住同一屋檐下,不被我妈毒舌和控制,毫不委婉地说,即便让我吃屎我也乐意啊。
店铺是装修好的,我直接将里间的办公室改成卧室,添些家具就能入住。
可是要卖什么呢?
我一点经验也无。
服装店?礼品店?首饰店?母婴用品?书店?咖啡馆?
我妈说:“家里有好多我穿不上的衣服,你拿去卖吧。”
我爸赶紧制止她说:“如心得到这个机会不容易,你别捣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