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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你说我也知道,说点别的来听听。”
“我在杂志和电视上看过,全职妈妈比一般人更容易——”
“停,我是认真的。说点别的来听听,说点有趣的事情。”
“我有说过2000年元旦在巴黎的事吗?不是烟火哦,而是一个男的,他是巴西人……”
2000年7月1日,塔莉的闹钟在三点半响起,周一到周五她都固定在这个时间起床。她哀叹一声,用力拍下贪睡钮——难得一次希望能赖床十分钟,又窝回葛兰身边。她很喜欢在他身边醒来,虽然她很少真的在他怀里醒来。他们双方都太独立,所以无法真正融合,即使在睡梦中也一样。他们断断续续交往了很多年,一起走遍世界,参加过无数奢华绚丽的派对和正经八百的慈善活动。媒体封他为塔莉的“非常态情人”,她觉得这个绰号挺不赖,但最近她开始重新考虑了。
他慢慢醒来,搓搓她的手臂,“早安,亲爱的。”他的声音沙哑粗嘎,这表示他昨天晚上抽了雪茄。
“我是吗?”她轻声问,用一只手肘撑起身体。
“是什么?”
他虽然没有翻白眼,但感觉十分清楚,“又来了?你三十九岁了,我知道,但我们的人格并不会因此改变,塔莉,我们这样就很好了,不要破坏好吗?”
他的反应很激动,好像她要求结婚或宣布怀孕,但根本没这么严重。她翻身下床,走向位在宽敞公寓另一头的浴室,一开灯,她吓了一跳。
“噢,老天。”
她的样子活像在垃圾桶里睡了一夜。她的头发现在剪短挑染成金色,一觉醒来竟然根根竖立,只有安妮特·班宁或莎朗·斯通这样的女演员才能顶着这种发型依然美艳,而且她的眼袋尺寸可比登机箱。
以后她再也不要搭深夜班机从西岸赶回来了。她老了,没办法在洛杉矶狂欢整个周末后,星期一还精神抖擞地上班。希望昨天晚上回家的时候没有被偷拍。自从小约翰·肯尼迪坠机惨死之后,狗仔队简直无所不在,名流新闻成了大事业,连其实不算名流的人也跟着遭殃。
她开热水洗了很久的澡,吹干头发后,穿上名牌运动服,走出蒸汽氤氲的浴室,葛兰在门口等她。他穿着昨晚的西装,头发乱得很有格调,英俊得不可思议。
“我们翘班吧。”她搂住他的腰说。
“抱歉,亲爱的,我得赶飞机回伦敦,老爸老妈召见。”
她点头,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他总会找借口离开。她锁好门,两人一起搭电梯下楼,走向中央公园西路,两辆礼车一前一后停在路旁,她亲吻他道别,目送他上车离去。
以前她很喜欢他这种潇洒来去的作风,总是在意想不到的时候出现,然后在她觉得闷或开始放感情之前离开。不过最近几个月,无论他是否在身边,她都同样感到寂寞。
穿着制服的司机送上咖啡加倍的拿铁,“早安,哈特女士。”
她感激地接过,“谢谢,汉斯。”她上车安稳坐好,尽可能不去想葛兰或她的人生,看着深色玻璃窗外的幽暗街景转移心思。在这种时段,就连曼哈顿这个不夜城也安静了下来,只有最勤勉的人还在外面工作,像是收垃圾的清洁队员、面包师傅和送报员。
这样的生活她过得太久了,久到她不想去计算多少年。几乎从她抵达纽约的第一天起,她就固定凌晨三点起床上班。功成名就之后,原本漫长的一天只是变得更漫长,自从被CBS挖角,除了早晨播报新闻之外,下午的会议她也得出席。名声、地位与金钱应该要让她可以放慢脚步享受事业才对,但她反而越来越忙。她拥有越多,就想要更多,越怕失去既有的一切,因此更拼命工作。无论什么工作找上门她一概接受,如为乳腺癌纪录片旁白配音、上最新的益智节目当特别主持人,甚至担任环球小姐选美大赛的评审,除此之外她还以嘉宾的姿态出现于各个热门脱口秀,节日游行需要主持人时她也不推辞。她努力让自己不被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