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3/3页)

  后来,为了不再混,我离开了“职场达人”这个称号。

  人生就这样到了33 岁。

  我并不觉得这个年纪真的就到了而立之年。

  古代人因为寿命太短,50 岁就差不多快挂了,所以30 再不立,不如直接挂了。而如今,人们动辄庆祝80 大寿,40 岁才是真正的中年吧。

  所以33 岁的我,以及30 多岁便已被古训折腾得够呛的青年们,我们完全可以再利用好些年去挑战人生,尝试多种不可能。而这其中,就包括了与少年的我们重聚。

  在人生缓缓前行的旅途中,回首张望需要勇气,直视而悠长,像是某种神圣的仪式。

  这些年,在出差旅途中、在他乡与旧友和老同学的相遇,三杯两盏淡酒碰撞出来的火光,放射性地将我们的心投影在墙面上。你会发现,再强硬的外表之下,都有一根针立在那儿——“无论身在何方,无论是否结婚生子,无论过得光鲜或贫瘠,十年后,我们再聚。”

  一方面,一个人越久,就越怕一群人的热闹。

  另一方面,探险已不再让人有冲动,回归过往才让人觉得温暖。

  “我们聚会吧。”

  同学在电话里这样说,手机上便有了一个专属的微信群。

  人群数字一个一个地增加,故事一点一点地厚重。

  到了临近毕业重聚的日子,我的内心愈发忐忑。怕自己会忘记他们的样子,怕自己会忘记他们的名字,怕自己会忍不住落泪,怕自己因过于兴奋而喝酒到醉,怕他们会说:刘同,你变了。

  老同学互为照妖镜。多年后再相见,每个人都诚惶诚恐,尽力让自己回到以前的样子。不是说现在的样子自己不喜欢,而是担心老同学会忘记自己。大学同学见证了自己最青涩最懵懂的青春,那些趁年轻犯下的错误,自己忘记了他们却记得一清二楚。我闭着眼都能猜到他们用极其熟悉的语气对我说:“就你那死样子,还给我装,还给我装。”然后自顾自地笑出来。

  老同学,恐怕是世界上称呼得最生疏却对我们最知根知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