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陷区的通俗的小说(第8/10页)

1942年10月号的《国民杂志》又推出“小说的内容和形式问题”笔谈专栏,请上官笋、楚天阔等10人围绕新文艺小说和旧章回小说的关系发表意见。上官笋认为五四新文学抛弃了民众,是新兴的资产阶级、买办、高等华人的乌合队伍。”要“发掘有生活经验的新进文艺小说作家”,“从多方面试验新形式”并“应用大众的语言”。杨六郎主张新旧“两造”都要“以自励作标准,以不骗读者为目的”。他还说要想顺应大众,“而使小说通俗,武侠小说是一个开路先锋”,并举老舍的《断魂枪》为例。天津作家鲍司则批评“民众由于自然的习惯,便成为一种苟且疏懒的接受态度”,所以“不能心急”。陈逸飞认为“文艺小说根本不是小说,通俗小说应改为民众小说或大众小说,然后才说得到建设方案或批评指导”。他主张“仿照‘评书行’的方法,要有传授”,“要由官方组织”,“今后小说课程中要加人这一项,就是一般人常在口头挂着的‘文艺政策,”。这些意见在1949年后部分地成为现实。天津作家杨鲍认为要改进章回体,“不能与生活脱离”,“现社会太需要藉通俗的形式传播一些知识思想的,但不可迎合低级趣味”。楚天阔“反对旧瓶装新酒”,“主张改进新小说”。知讷则“赞同旧瓶装新酒”,并认为章回小说“已经接近了新文艺”。

11月号的《中国文艺》刊出上官笋的《论文艺大众化之内容与形式问题》,总结这次讨论,指出文艺要大众化,必须“整个文学的深入民众心里”。提出“文艺大众化的活动应该保有多元性的发展”,一部分仍使用“新文言”,另一部分“作彻底大众化的尝试”。

更有代表意义的讨论是在南方的《万象》杂志。

1942年,《万象》杂志专门出了两期“通俗文学运动”专号,共发表了陈蝶衣《通俗文学运动》、丁谛《通俗文学的定义》、危月燕《从大众语说到通俗文学》、胡山源《通俗文学的教育性》、予且《通俗文学的写作》、文宗山《通俗文艺与通俗戏剧》等六篇理论文章。这对通俗文学的兴盛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陈蝶衣认为,“通俗文学兼有新旧文学的优点……足以沟通新旧文学双方的壁垒”,“通俗文学与俗文学应该是一对很密切的姊妹花”。这等于说把通俗文学与俗文学区别开来,提高了对通俗文学的认识档次,并且也抓住了通俗文学很实际的特长。

丁谛认为通俗文学具备的条件,是:

一、为一般人所易于接受的,欣赏的;

二、切合一般人的欣赏力,但也需要提高或指导匡正一般人的错误思想、趣味和意识;

三、艺术单纯化;

四、以特殊的才能体会通俗,以一人生活投进到多数人的生活,以新内容新观念而组织、建设新的通俗的观念。

他还据此四条为通俗文学下了定义。可以看出,丁谛在强调为“一般人”的基础上,十分注意“提高”、“指导”,注意通俗观念的更新。

危月燕认为通俗文学应该包含有下列的几种特征:

一、具有代表大众前进的意识。

二、文字浅显明白,内容生动有趣,使大众个个看得懂,而且喜欢看。

三、绝对排除违反时代的色情、神怪、封建意识等类毒素。

不难明白,危月燕主张通俗文学应以“浅显”、“有趣”勾引大众,然后向其灌输“前进的意识”。

胡山源反对一味消遣的通俗文学,并在写作技巧上主张“要经济,要周详,要正确”。

予且认为通俗不是平凡、浅薄、粗陋、迎合低级趣味,他认为大众化是要接近大众的生活,增强大众的兴趣,培养大众的温情,诱导大众去写作。

文宗山一上来就不无影射地说:“在言路窄狭的今天,将文艺通俗化这个问题提出来讨论一下,自然不是没有意义的。”然后强调“通俗”与“庸俗”是绝对不同的,一要“在趣味性中去增加老百姓对文艺能进一步的认识”;二要“由浅人深,必需循循善诱地把他们一步一步往上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