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第2/13页)
“六月三日,也就是上周一下午三点左右,麦卡锡先生从他位于哈瑟利的家中外出,步行至博斯科姆比池塘。该池塘是从博斯科姆比溪谷流下的多条溪流汇集而成的一个小湖。上午,他曾与其仆人前往罗斯,并告诉仆人他必须抓紧时间处理完事务,因为下午三点钟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约会。从那个约会以后,他就再也没能活着回来。
“哈瑟利农场与博斯科姆比池塘之间的距离为四分之一英里,当他途经这一地区时,曾有两个人看到了他。一位是个老妇人,报纸没有提及其姓名,另一位是特纳先生雇用的猎场看守人威廉·克劳德。这两位证人都发誓说,麦卡锡先生当时是单独一人走过这里的。那位猎场看守人还证实在他看见麦卡锡先生经过的几分钟后,麦卡锡先生的儿子詹姆斯·麦卡锡先生腋下夹着一支枪也从同一条路上走过。他确信儿子与父亲之间的距离是足以保证尾随跟踪的。而在他晚上听说发生惨案之前,他还没有把儿子是在追踪父亲的事联系起来。
“在猎场看守人看着麦卡锡父子走过并直到消失后,还有其他人看见过他们。博斯科姆比池塘周围有着茂密的树林,杂草丛生,芦苇遍地。一位十四岁的女孩——博斯科姆比溪谷庄园看门人的女儿佩兴斯·莫兰,当时正在附近的树林中摘花。她说,她在那里看到了麦卡锡先生与其儿子在树林边接近池塘的地方似乎曾经发生过激烈争吵,她听见老麦卡锡先生大声责骂儿子;她还看到儿子举起手,似乎想殴打父亲。她被两个人间剑拔弩张的气氛吓到了,于是迅速跑开,并在回家后把这事告诉了自己的母亲,并表示害怕他们会立即打起来。她刚把这事说完,小麦卡锡就跑了过来,声称他父亲死在了树林里,向看门人寻求帮助。他当时极为激动,也没看到他的枪和帽子,他的右手上与袖子上都有新鲜血迹。他们跟随他赶到事发现场,便发现尸体躺在池塘边的草地上。死者头部被人用某种沉重的钝器猛击,凹陷了下去。从伤痕推断,很有可能是被他儿子用枪托打的,那支枪就扔在旁边的草地上,离尸体只有几步远。在这种情形下,那位年轻人立即被逮捕了,第二天传讯时被宣布犯有‘蓄意谋杀’罪,第三天提交到罗斯地方法官进行审判,罗斯地方法官现在已经将本案提交到巡回审判法庭进行审理。这便是验尸官与法庭对本案判定的主要事实经过与依据。”
我立刻说:“我简直再难想象还有比这更狠毒的案件了。假如能够以现场证据来证实罪行的话,那么这就是一个典型案件。”
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说:“以现场作为证据其实很多时候都是靠不住的。它表面上似乎可以直观展现并证实某种情形,但是倘若你略微改变一下观点,那你也许会发现它同样可以明确无误地证实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情况。但我也得承认,目前的情况对那位年轻人很不利。他或许的确就是凶手。在附近也有几个人,其中包括农场主的女儿特纳小姐,认为他是清白的,并且已经委托了雷斯垂德办理本案,为维护小麦卡锡的权益而进行辩护,——你也许还记得雷斯垂德就是在‘血字的研究’那件案子里的那个人——但是,雷斯垂德认为本案相当棘手,因此向我求助。这就是我们两个绅士要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赶往那里,而不是吃饱早饭后待在家里享清福的原因。”
我说:“我觉得本案的案情实在太明显了,恐怕你在处理本案时得不到什么好处。”
他笑着说:“没有什么要比明显的事实更容易让你上当的了。况且我们或许能够凑巧找到其他的,某些在雷斯垂德看来并没有用处的明显事实。我说,我们将会运用雷斯垂德所根本不具备的能力或难以理解的方法来确认或推翻他此前的看法。你很了解我,我这样说,你不会觉得我是在吹牛吧。随便举个例子,我很清楚地看见你卧室的窗户是靠右侧的,而我怀疑雷斯垂德先生连这样显而易见的事实都未必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