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在等,每个人都会等(第2/3页)

她想在散伙饭上表白,却阴差阳错地把自己灌醉了。男神把她送回家的时候,她爸妈说了男神几句。知道这件事的余小姐,自觉没脸见男神。那个夏天就那么过去了,他们的时机也就那么过去了。

大一大二,每次余小姐想男神的时候,就听周杰伦。周杰伦也一步步变红,那个仿佛只属于他们两人的秘密,被大家所熟知。周杰伦2010年南京演唱会,余小姐鼓起勇气约男神去。本来都说好了,可是男神还是没能抽出时间,那天余小姐买了张黄牛票,一个人听完了演唱会。整场演唱会她一直恍恍惚惚,她说自己看不清台上的人是谁,能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影子。

大三余小姐出国,出国前夜她终于约男神到小区门口。她知道自己还是连一句“我喜欢你”都说不出口,就把要说的话写在了纸条上。偏偏那天风大,纸条还没被接稳就被吹走了。那天余小姐和男神找了一个小时,她急得直哭。

这个故事终于在大四毕业的时候迎来了结局。我们迎来了又一次同学聚会,这次男神也在。我和Tim知道余小姐这么多年来一直没能忘记她的男神,因为她中文歌只听杰伦,每张专辑必买,她一难过就会抄《简单爱》的歌词,她走路喜欢站在人左边。

那天她男神一上来就喝了两杯,快散伙的时候,他叫住余小姐,对余小姐说了一句她等了好多年的话:“其实,那时候我也喜欢你啊。”如果故事按照这样的节奏发展下去,大概是一段女神等到男神的故事。只是余小姐蒙了一会儿,对男神说:“是啊,那时候我可喜欢你了。”

后来我们四个又去唱K,她点了《傻笑》这首男女合唱的歌。男神已经很久不听杰伦,男生部分不会唱,她就一个人把这首歌唱完了。到头来,她也没有和她的男神在一起。

那天我把故事写到这里,就结了尾,是因为那时感叹,原来两个彼此喜欢的人真的可以各种阴差阳错地错过。今天想起老陈,突然想到那天我们之后的对话。

唱完歌之后,可能觉得尴尬,男神就先走了。我送余小姐回家,她依旧哼着周杰伦的歌。那时我问她:“这么多年的暗恋,这么多年的等待你觉得值吗?”

她毫不犹豫地说:“值。”

和那天老陈回答我的一样。

我曾经不明白,为什么生命中总要出现那些闪闪发光却难以靠近的存在。明明让人靠近不了,却又让人无法抗拒;明明知道她或许没那么好,却又忍不住把自己摆低。你为了那个人做很多以前不会做的事,听他喜欢的歌、看他喜欢的书,到头来,那个人可能已经不喜欢杰伦了、不爱看九把刀了,你却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杰伦。

直到某天,我自己去看演唱会的时候才明白,有些事情就是值得的。老陈为了大丁念不喜欢的文科,练会了吉他唱得一首好歌(尽管他没能教会我);余小姐为了男神喜欢上NBA、喜欢上杰伦,做了很多以前不会做的事。那是因为在大丁和男神的身上,有他们喜欢的东西,有他们想要成为的部分。

就好像你会喜欢一个偶像,多半是因为那个偶像教会了你以前你不懂的道理,而他身上闪闪发光的那些属性是你也想要拥有的。你想要变得更温暖,所以你喜欢温暖的人;你还相信梦想,所以你听关于梦想的歌;你想要变得倔强,所以你喜欢倔强而努力的人。对于偶像最好的支持,不是多狂热,而是让别人知道,支持他们的人也是一群努力的人。

对于曾经爱过的人的最好对待,不是故作遗忘,而是把当时自己学会的品质和自己喜欢的东西保留下来,更好地面对生活,否则那段相遇就失去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