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第6/12页)
在焦急的期盼中,我等着答复。仿佛经过了一百年的时间,它才姗姗来迟。
是的,它真的来了。这一切是如此浪漫,我真的收到了从拉朗夫人那里来的信——那位美丽、富有、偶像般的拉朗夫人的回信。她的双眼——那高贵的眼睛没有掩饰住她那尊贵的心。像她这样一位真正的法国女人,她听从了理智率真的指示,听从了本性充沛的热情,不顾世间传统的拘谨礼仪。她没有嘲笑我的求爱,也没有躲避在沉默中。她没有将我的信不加拆看就退还。她甚至给了我答复,用她那精巧的手指作了答复。信是这样写的:
辛普森先生,请原谅我力不从心,不能将贵国的语言写得优美流畅。我刚到这儿不久,还没有机会把它学好。
这份歉意中,我只能说,哎!——辛普森先生猜得太对了。还要我多说吗?哎!我是不是不该说这么多?
欧仁妮·拉朗
这高贵的话语让我吻了它一百万遍,而且毫无疑问,由于它,其他无数放纵的言行从我记忆中溜了出来。塔尔博特还是不想回来。唉!他难道就不曾有过一点点粗略的念头,想到自己的离去让朋友如此受煎熬吗?难道他同情的本性就不能快点来拯救我吗?可是,他还是没回来。我写信给他,他回复了。他被紧急的事务拖延了——但是很快就会回来。他请求我再耐心些——缓和一下自己的行为——读一些令人悠闲的书籍——不要喝烈度超过霍克酒[4]的饮料——并求助于哲学的安慰。这愚蠢的家伙!如果他不能亲自回来,唉,难道他就不能动动脑子给我写封引见信吗?我又给他写了信,请求他立刻给我写封这样的信。我的信还是被那位男仆退还了,上面用铅笔写了下列签注。那无赖已经在乡下陪他的主人了。
主人昨天离开S——,原因不明——也没说去哪里——或是何时回来——所以我认为最好将此信退还,因为我认识您的笔迹,并知道您总是多少有点着急。
您忠诚的
斯塔布斯
看过后,我无需再说什么,立刻陷入了对这主仆二人最可憎之心的仇恨中。不过,仇恨无济于事,抱怨也没有用处。
可是我还有一样东西可以依靠,即我那与生俱来的大胆。至今它一直对我很有效,于是我决定用它来帮我达到目的。另外,在我们通信之后,只要我不太过分,有什么样的不拘礼节会被她认为是无礼的呢?自从这封信后,我已经惯于凝望她的住所,并且因此而发现,在黄昏时分,她习惯在窗户望得到的公共广场散步,只有一个黑人侍从跟随着。这里,在茂密而荫凉的小树林里,在甜蜜的仲夏傍晚那灰暗的朦胧中,我留心抓住自己的机会,上前和她说话。
最好得骗过那个跟着的仆人,于是我就用一种老熟人的笃定态度这么做着。她真的很具有巴黎人的特点,立刻就领会了这意思,并向我打招呼,伸出了那双最令人着迷的手。仆人立刻退到后头去了;现在,两颗心都情感洋溢,两个人长久而坦诚地互诉衷肠。
由于拉朗夫人说英语甚至比她写英语还要不流利,我们的交流就必须靠法语。那甜蜜的语言如此适合表达感情,我就把本性中激越的热情尽情释放,而且,我尽我所能地施展口才,恳请她同意马上与我成婚。
对于我的急切,她报以微笑。她讲起了关于体面的那套老话——那无端的害怕阻碍了那么多人获得幸福,直到幸福的机会永远地离开。她留心到我几乎未加思索就让朋友们知道我渴望与她厮守——因为我没法抑制不说——因此我根本不可能隐瞒我们初次相识的日子。于是她羞红了脸,说这太急了,火速结婚不太妥当,不太得体,不正常。她说这些话时有种动人的天真,这令我陶醉,又让我忧伤,并说服了我。她甚至还笑着责怪我的卤莽和草率。她请我记住,我确实连她是谁都不了解,不了解她的身家财产,不了解她的亲戚朋友,也不了解她的社会地位。她叹了口气,求我重新考虑求婚的提议,并把我的爱归结为冲动,归结为孩子气的渴望,归结为幻想或是暂时的幻觉,是想象所创造的没有根基、不稳固的产物而非发自内心。她说着这些话,那迷人的暮霭带来的阴翳聚拢过来,在我们周围越来越深沉。说着,她那仙女般的手温柔一按,在甜蜜的一瞬间,就将所有的争论轻轻抛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