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罗杰疑案[1](第11/22页)
“关于针对博韦的影射,我想你会乐意立即摈弃它们的。你早已了解到这个善良的绅士的真实品行。他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情感有余,理性不足。在真正激动的情况下,任何此类之人都愿意如此表现自己,这样就使自己容易被人怀疑为过于精明或居心不良。博韦先生(正如你的摘要所示)与《星报》的编辑有过几次单独的面谈,并且,他因为不顾编辑的推论,斗胆提出,尸体确确实实就是玛丽,因此而冒犯了后者。该报说,‘他坚持认定尸体就是玛丽,但是他在我们所评论的那些细节之外,却给不出一个原委来让大家信服。’现在无须再提及不可能举出更强有力的证据来‘让大家信服’这一事实,我们也许注意过这样的情况,一个人可以非常清楚地表明他相信某事,但是却没有能力提出一个特定的原因来让别人相信。再没有什么比个人印象更说不清楚的事了。每个人都认识他的邻居,但是很少有人可以马上给出他认识邻居的原因。《星报》的编辑是无权因为博韦先生说不出确信的理由就大动肝火的。
“他的饱受怀疑更符合我关于他情感用事与好管闲事的假设,而不符合那个推理者说他有罪的暗示。一旦采取了更宽容的解释,我们就会发现要理解钥匙洞里的玫瑰花、记事板上的‘玛丽’名字、‘将男性亲友排挤出局’、‘反对让亲友们见到尸体’、告诫B夫人在他(博韦)回来前一定不能和警官交谈,以及最后他‘除了他自己,任何人都不要牵涉进此事件’的明显决断等,都并不困难。似乎毫无疑问的是,博韦是玛丽的追求者;而她又向他卖弄过风情;于是他野心勃勃地想让别人都认为他拥有她全部的亲昵和信任。关于这个我不想再多说;而且,因为事实完全驳回了《星报》的论断,即认为玛丽母亲和其他亲友反应冷漠——这冷漠和关于他们相信尸体是那个香料店姑娘的猜测相矛盾——那么我们就得进一步探究了,就当死者的身份问题已经被我们完满解决了。
“那么,”我问道,“你对《商报》的观点如何看?”
“从实质上说,这些观点比其他任何就此事所发表的意见都更值得注意。那些从前提得出的推论是理性而敏锐的;但是在那些前提中,至少有两个例子的观点是有缺陷的。《商报》意在暗示玛丽是在离她母亲家不远处被一帮粗俗的流氓劫持的。它竭力地表述道:‘一个像这一年轻女子一样被公众熟知的人,在走过了三个街区而不被人看见是不可能的。’这是一位在巴黎长期居住人士的观点——一位公众人物——是一位在此城市的来回活动范围大多被限制在政府办公室附近的人士。他知道他从自己的工作地点穿越长达十二个街区后,很少会不被人认出并向他打招呼。他明白自己有多少熟人,也知道有多少人认识他,他把自己的知名度和这个香料店姑娘的作了比较,发现两者间没有大的差别,于是立即就得出了结论,即这个姑娘走在路上时,会像他一样地容易被人认出来。可是,这情况只能发生在当她的外出和他一样是具有固定不变而按部就班的特点,而且也是在有限的同一区域时。他的往返走动在时间上是有规律性的,而且有一定界限范围,其间有很多人会出于他的职业与自身有相似特征的兴趣而有意地观察他。但是,总的来说,玛丽在外走动也许会散漫些。在这个特殊的事例中,非常有可能的是,她走的路线是与平常的几种都不同。我们所推测的存在于《商报》想法中的那种对等,只有在两个人穿越整座城市的情况下才能被证实。在那种情形下,假设他们各自的熟人是一样多的,那么与相同数量的熟人相遇的机会就是相同的。就我看来,我认为,无论何时,无论玛丽从自己的住所到姨妈家的很多路线中走的是哪一条,她在路上不碰到一个她所认识的人或认识她的人的情况,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完全有可能的。在对这个问题的全面而彻底的研究中,我们必须在头脑中始终记住,哪怕是巴黎最著名人士所认识的人,在与巴黎的整个人口数量的比较中,都是非常不成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