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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给我留言吗?”

“我还以为她很可能是跟你一起走的,先生。我自己冒昧做了这样的猜测。”

查尔斯没有办法在那里继续站下去了。“这是我的名片。如果你有她的消息,请你告诉我。一定。这是给你的服务费和邮资。”

恩迪科特太太露出了奉承的笑容,“谢谢你,先生。一定。”

他走出旅馆,但马上又折回去。

“今天早晨不是有一个男仆来给伍德拉夫小姐送一封信和一个包裹吗?”恩迪科特太太一脸茫然。“就在八点钟刚过?”女店主仍然一头雾水。于是她把贝蒂·安妮叫来,对她严加盘问……直至查尔斯突然离开。

他一屁股坐在马车上,闭上了双眼。他顿时觉得没了主意,一下子跌进了心理学上所谓的意志缺失状态之中。他要是不那么小心谨慎,他要是直接回来找她……可是有讨厌的萨姆在。萨姆!贼!密探!他是不是被弗里曼先生用金钱收买了?或者是他因为讨不到那该死的三百英镑怀恨在心而犯下这样的罪行呢?现在查尔斯对发生在莱姆镇的那一幕终于完全明白了:萨姆一定是意识到,他们一回到埃克塞特,他的罪行就会败露,因此他一定偷看了他的信……查尔斯在黑暗中满脸涨得通红。如果他再见到他,非拧断他的脖子不可。他甚至想到要去警察局报案……起码告他窃取他人信件。但他立即看出这样做完全是徒劳。他的根本目的是要找到萨拉,这样做又有什么好处呢?

他在黑暗中只能看到一线光明: 她到伦敦去了,因为她知道他住在伦敦。但是如果她的动机是要上门来找他(格罗根曾经这样说过),她知道他在莱姆镇,更有可能直接回到莱姆镇来。他不是已经认定她的一切意图都是诚实的吗?她不是就会认为,她既然已经宣布与他中止关系,就永远不再与他来往了吗?一线光明闪烁了一下,又熄灭了。

当天晚上,他做了一件多年来没有做过的事。他跪在床前祷告。祷告的主要内容是希望能找到她。只要他坚持不懈永远找下去,他就一定能找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