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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和《新约》有关在旷野受试探的神话有着永不过时的重大联系。凡受过教育有真知灼见者,必有自己的旷野;在其一生中的某一时间必将受到试探。他们拒绝试探也许显得愚蠢,但绝不是罪恶。为了继续进行你的学术教学工作,你可能刚拒绝了一个开展商业性应用科学研究的诱人建议。你最近的一次画展,销售情况可能不如前一次好,但是你还是决心保持自己的新风格。你可能刚做了一个决定,你的个人利益,你的占有机会,都无法使之动摇。因此,你千万不要把查尔斯的思想状态单纯看成是对无益的势利行为的条件反射。我们要以他的真实身份看待他: 他是一个正在奋力战胜过去的人,尽管他自己并未意识到这一点。

普通人都有维护个人身份的本能,但查尔斯所承受的压力要大得多,他已经积累了多年的思考、推断和自我认识。他的全部过去,他过去的最美好时光,似乎都成了他被要求付出的代价。他无法相信自己所追求的一切全都一文不值,不论他在实现现实与梦想统一的过程中遭受多大的失败。他曾追求人生的意义,非但如此,他相信——既可怜又无知,自己有时候还真看到了它的存在。他缺乏天分,无法把自己所领悟到的人生意义向别人叙说,这难道是他的过错吗?在局外观察者看来,他似乎是个半吊子学问家,是个没有什么希望的业余研究者,这也是他的不对吗?至少他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人生的意义是不可能在弗里曼先生的商店里找到的。

但是世上最重要的信条毕竟是适者生存,这至少是查尔斯的看法。在莱姆镇的那个夜晚,他曾和格罗根专门就这一信条的一个侧面进行过讨论,而且讨论还充满了乐观的气氛: 人不能不把自己的自我分析能力当成努力适应环境的一个非常特殊的优势。双方都有证据可以说明,人的自由意志并未受到威胁。如果一个人必须改变自己以继续生存下去,甚至弗里曼们也承认,他至少应该有权选择适当的方式。理论部分就谈了这些,此时对查尔斯产生巨大压力的是实践,而实践则是另一回事。

他已身陷困境。他不该如此,但他确实陷进去了。

他对抗时代的巨大压力,一时感到困惑,不久感到寒意。他对弗里曼先生和弗里曼主义充满了愤怒,心里感到寒冷,一直冷入骨髓。

有一辆马车路过,他对马车举起了手杖。上车后,坐在发出霉味的皮座上,他闭上了眼睛。他的脑子里浮现出一个令人聊以自慰的形象。是希望?是勇气?是决心?恐怕不是。他看到的是一碗牛奶潘趣饮料和一品脱香槟酒。

①伦敦西区高级住宅区。

②《老实人》是伏尔泰的哲学讽刺小说。该书讽刺当时唯理性哲学的乐观主义。